人傻乎乎、呆蠢蠢的,没必要跟他多解释,即墨渊高冷地吩咐:
“不必多问,我说,你写就是了。”
“哦。”
求生欲很强的秦朝云,现在决定当一个小哑巴,这才符合罗浩文的性格。
即墨渊的话语,将秦朝云带入了回忆的世界。
他的记忆很清晰,清晰地记得他们的第一次相遇,曾经在云曦大陆的种种。
那一切的过往,秦朝云在失去记忆之后,也曾在梦中经历,之后又以时光之眼,以旁观者的角度客观地看过。
或许是因为时光之眼的缘故,现在的秦朝云,虽然说是找回了曾经的记忆,知道了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却找不回曾经的感觉了。
时光之眼是旁观者视角,它只能将发生过的一切回放,却无法回放秦朝云那时的心情。
而同样的事情,从即墨渊口中说出,似乎感觉都不一样了,带上了一层浓郁的情感。
“我是罗浩文、我是罗浩文。”
秦朝云不断提醒自己,然后以罗浩文的身份,笔不敢停,记下即墨渊所说的每一个字。
两个人之间的氛围,倒是莫名和谐。
即墨渊的声音有点低沉,却很好听,似乎带着一种磁性的魅惑。
而秦朝云落笔记录的沙沙声,就是他唯一的伴奏。
时间,似乎失去了作用。
这一说一写,就是七天七夜!
为了重温记忆中的一切,即墨渊甚至给这个小文书开炉,做出美食请他品尝。
毕竟即墨渊自己实力强悍,几天不吃饭没问题。这小文书星力虚浮,丹药堆上去的三星,可能连二星巅峰的都不如,让他饿上七天七夜,未必受得了。
即墨渊内心,其实是很温柔的人,总是下意识地,会替他人着想。
当然,他骨子里,也是极感性化的人,他想要对谁好,似乎也没什么理由。
前来投奔的文人那么多,并不是谁都能入即墨渊的眼,也不是谁都能尝到即墨渊的厨艺。
就比如轩辕一剑,除了跟秦朝云一起蹭过饭,单独的根本就没有让即墨渊下厨的本事。
而即墨渊似乎也找到了借口,他甚至跟罗浩文说:
“你尝尝,这就是秦朝云爱吃的面。写下你的感觉。”
这就是,他做的美食吗?我已经忘了吃下去的感觉,只用时光之眼,看到自己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