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足够大的本事管理公司,甚至不需要王家出手就被同类竞争对手吞噬殆尽。
初母爱憎分明,当年如果只是多出一个私生女的话,她不会这般愤怒,最让人厌恶的是,洁癖格外严重的她居然和另外一个女人共同享用一个男人。
初春化完妆之后,刚好上次从商场订购的礼服到了。
是一款设计感独特又不失大方的小众礼裙,意大利品牌,看起来不会让人觉得刻意的华贵,很适合正式但不隆重的场合。
两点十分,初春出现在恒初公司门口,迎接她的是等候多时的初父的秘书以及史密斯先生。
“初小姐。”秘书毕恭毕敬地称呼道。
秘书到底是带点脑子的,没把称呼从大小姐改成二小姐。
“初总先前吩咐过,希望您在他生病的期间能帮忙管理公司的秩序。”秘书跟随初春后面,有条不紊地陈述,“演讲稿我已经帮您准备好了。”
事到如今,比起程晚静,有王家帮助的初春更能给公司带来帮助,如同当年能挽救破产危机的初母。
只是能否像二十多年前一样复盘,就不得而知了。
当秘书带领初春出现在公司高层面前时,大家纷纷一怔。
毕竟是刚出现的生面孔,不知道也属正常,尽管先前秘书已经招呼过,但不妨碍那些人对这个年轻漂亮看起来没什么头脑的小丫头不放心。
一个西装革履看起来地位不低的中年男子出声:“这是什么意思?让一个小姑娘执掌大权吗?”
这一句是质问秘书的。
“秦总。”秘书姿态放低,“初小姐不是来掌权的,只是代表初总讲话,毕竟初总现在身在医院,不方便开会。”
“就算如此,也不应该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丫头来讲话。”叫秦总的鼻子一嗤,“不是还有程小姐吗。”
说着,秦总往不远处一指。
公司的发布会,程晚静自然会出席,同样盛装打扮一番,不过因为在公司,无法随意发挥,传统的OL裙,色调是藕粉色,内搭白衬衫和同色高跟鞋。
看上去,像个职场女精英,气势上确实不弱。
“程小姐不懂公司,但比这丫头强吧。”秦总又嗤笑,“看她穿的是什么玩意,以为是来参加晚会吗?”
“抱歉,这是初总安排的。”
秘书只能硬着头皮这样说。
这句话显然没什么说服力。
只要是个人都知道,哪怕派一个普通员工也比初春靠谱得多,毕竟她对公司一无所知,就算有早就写好的演讲稿,但面对记者百般刁难提问的话,很难应付得过来。
那些高层望初春的眼神好像在望一个野丫头。
这难免让人觉得好笑。
不在的这几年,正牌大小姐反而成了私生丫头。
秦总似乎要在这件事上争个你死我活,带头强调:“我强烈反对她上台演讲。”
他这么一说,其他高层被带动情绪,一致赞同。
“真的是无聊——”
就在大家为这事争不出理论的时候,初春轻飘飘地出了声。
她心不在焉理着袖子上的针绣花纹,“难怪公司会危机,一群大男人纠结一个女人穿什么衣服,这就是你们平时干的事吗?”
声线清晰,语速不急不慢,好像在说一件平常小事,没有用一点高声调就把这群人给唬住。
初春看起来脾气好,很容易商量的样子,说出的话却凉凉地无情:“谁要是再吵的话,可以从公司走人。”
“真可笑,你当是劳动法是摆设吗还是在玩过家家?”秦总怒斥,“你有这个本事吗。”
“你猜。”
“……”
时间不早,初春理完衣服后,用英语和旁边的史密斯先生笑着谈几句,直接离开了。
完全不把这些纠结她衣服的人放眼里。
“秦总,您消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