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你们如果要旅游的话,等明年来了会合适,到时候我们这边发展得肯定更好。”
吴缘说道:“我们过来找个朋友。”
老奶奶显然对自己现在生活十分满意,一路上没少和他们夸汪家父子。等到夕阳余晖洒落时,他们终于抵达了小永村。
老奶奶路上所言不虚,小永村的确发展得不赖,原本的土屋都不见踪影,被漂亮的砖瓦房代替,村民们脸上也洋溢着笑容,去年的事故留下的阴霾似乎依然散去。
沈乐新在来之前,便已经调查过这个村的情况。他小叔是在五岁时走丢的,而小永村这边,有一户人家二十六年前,从外头带回了一个男孩,年龄都能对上。
从大巴上下来,沈乐新直接逮着一位问道:“这张铁牛家在哪里?”
这个村并不算大,相互之间都是认识的,这老大爷便指了指,“那口水井旁边那户就是了。”
“你们是他们家亲戚吗?”
沈乐新说道:“我们是张锋的朋友。”这个张锋,就是五叔被领养以后改的名字。
老大爷想起了张锋,叹了口气,“张锋,是个好孩子啊,讲义气,能力强,就是命不好。”
他长吁短叹了一回,亲自领着他们过去。他们敲了敲门,吴缘注意到这家的房子盖得比别人都要更好,别家都是两层,这家直接盖四层小楼房。还未进屋,他便听到里头传来的欢声笑语。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来,一个年纪在六十岁左右的妇人一脸疑惑地看向吴缘,“五叔啊,这几位是谁?”
被称作五叔的老大爷说道:“说是来找锋仔的朋友,汪少爷又来你家了?”
妇人笑了笑,语气流露出一点骄傲,“我腌制的咸菜他喜欢吃,说是有家乡的味道,所以果然蹭饭吃。”她看向吴缘,“既然是锋仔的朋友,那就进来吧。”
“锋仔是好孩子,他这一走,丢下我们老两口,我们的心都要碎了。要不是家里还有小的得照顾,都想跟他一块去了。”
“婶婶,有客人来了吗?”
吴缘望了过去,看到一个西装笔挺的英俊男子走了过来。
沈乐新在他旁边嘀咕:“那款表去年新推出的,全球限量三个,一个要四百万,而且也不是普通人都能买的,我都没买到。”当然了,他也舍不得买,买了怕不是要被他爷爷来一顿竹笋炒肉丝。
他英俊的五官组合在一起,有种熟悉感。
他微微一笑,“我姓汪,汪斯年。”
这个名字,不就是程霜霜那位三舅吗?
第五十七章
小说中的汪斯年, 是国外贵族。他和程霜霜相认以后,对程霜霜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为她各种疏通关节, 让程霜霜名下的企业顺顺利利打入国际市场。各种奢侈品牌也向程霜霜递来橄榄枝。
甚至汪斯年他们家族先祖就是国际奢侈品牌艾迪玛的创始人。
吴缘脑海中浮现出关于汪家的信息, 书里提到汪家的具体内容并不多,只说他们家在五百年前离开华国,定居在国外,通过淘金赚取第一桶金, 又凭借着敏锐的市场嗅觉, 晋升为著名富豪。在所在地国家发生内乱时, 出资支持当地政府,事后因为功勋被册封为贵族, 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传奇。
汪家特别神奇的一点是, 比起将财富留给亲生孩子,他们更热衷于**, 从中挑选继承人。汪斯年便是汪家这一任继承人。
有的时候吴缘也感到很奇怪, 姑且不提这个世界,在原来的书里,无论起点如何低,程霜霜每个舅舅在各自领域都将成为一手遮天呼风唤雨的大佬。就算是没有本事的程霜霜,也能拥有俊美多金又深情的未婚夫,俨然活成别人眼中的人生赢家。
要出现这样的概率, 就算是九世善人也很难做到吧。
面对现在看起来挺友好的汪斯年,吴缘微微点头,“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