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正方证人乔,猪皮箱子,毒品,羊皮册子里一路向北的路线,就像一锅烩的老鼠和猫肉,我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问乔,
“没多久,我第一次来。”乔含糊不清地说,
“想好了再告诉我吧。”
回到车上,我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高坡上的风很凉,星光在午夜的时候更加灿烂。
夏末帮助乔在后座上躺好后坐回我的身旁,我们一起看着远方,看着远处稀疏的灯光和偶尔跑进视野的航船,还有海水养殖场上一圈一圈的安全标识红灯。
我顿时分不清哪里是海哪里是天空哪里是我们了。
“你没有逃走。”我启动车子,将硬邦邦的方向盘扳到最左,让车子在草地上转了半个圈之后,朝前开去。
“你没有开枪。”夏末说。
“我从来都没有准备开枪,也没有做好救人的准备。有些时候你并不知道救人有什么好处和坏处。但从救一个人开始,这个世界就变了。”
“毛瑟从来没有和我提起过你。”
“这并不重要。”
“但你似乎很了解我。”
“这也不重要。”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就是白少爷。”
“今晚一过,至少会有三个人这样说了。”
“你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对吗,你肯定是遇上了一件极不寻常的事情。
我希望这和毛瑟的死没有必然的联系。”夏末转头看着我。
她的样子看起来可怜极了,还有些伤心。
“毛瑟是个细致的男人。尽管他死了,你在他心里大概是个仙女。”我不想伤女人的心,即使抛出一些略加修饰的谎话也好过陈述事实。
特别是对待死去的朋友表现出伤心的女人,这很难得。
相较于古梅而言,她曾经是毛瑟最“喜欢”带在身边的女人。
羊皮本上记录得清清楚楚。
他们会过不下五十次面,曾在高档酒店里度过超过五十个不同寻常的夜晚。
一个女人向往一个男人的眼神,和那个男人面对镜子里的自己一样,熟悉,热烈,总能让他洋洋得意。我现在正体会着这种眼神。
我听起来确实像个仙女,她笑道,眼睛弯弯的。
一个女人对待男人非比寻常的眷恋,足够让一个男人上瘾。
这也许就是毛瑟那么喜欢夏末的原因。然而现在不是了。我扭过头去,不再看夏末。
车子沿着长长的公路行驶了很久。等到午夜的水雾让车灯聚集在距车头不过一米的地方的时候,就早已将深圳甩开很远了。
我一路沿着海湾北上,偶尔会走出车厢站在离海滩不远的峭壁上吸上一根烟,迎着海面潮湿的风遥望灯塔。我即将走过的这条路,一直以来都不断地给我惊喜。
它毗邻海岸线,蔚蓝的海水一望无际,云和海似乎只相隔一指间,大群的海鸟相互追逐,嶙峋的悬崖披着绿草做的伪装,让人很乐意将车开进海里去。
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
这是一条只要循着海涛的声音就能前进的路,特别像安排好的,我对夏末这么说的。
我在凌晨两点的疲惫中泊车,乔躺在后座上一动不动。一个穿着雪白衬衫的男招待早就等在车旁,他躬下身子试着想将乔抱了起来,随后他趔趄着躺到了车尾的铁皮盖上。
乔大概一直醒着,被酒瓶砸出的门牙大坑足可以让男招待亮出的讥笑掉进去。
他的拳头差点将男招待的头轰出钢筋车顶。
我牵着夏末的手走进宾馆大厅里,乔一瘸一拐地走在后面。我向大堂里那个穿的像一只宫廷鹦鹉的女经理道了早安。
她屁股很翘,上衣留着燕尾,两条腿既长又细,但长着两颗龅牙。
“对你在电话里预约过的东西感到好奇,但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