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他生前有什么癖好,喜欢用什么样的姿势走路,清洗假牙时会不会拿着牙套在洗漱盆的瓷砖沿上使劲磕,坐马桶的时候是不是喜欢将自己脱得一干二净。
《爱的艺术》是我和叶苏儿第一次见面时看到的那本书,此后被她多次拿在手中,后来在我意图撞见她的时候发现被她落在条椅上。
路人大概发现了它,但没有一个人拿走,我为了再次与她相见抑或是能让我更自然地想起她,偷偷把书带回了家。
绝不是因为书中新颖的提示吸引了我,而是因为突然产生的兴致,我买来中文译本仔细对照,并学着她的样子在盲文书页上轻轻地摩挲。
那些细微的凸起,让我能找到抚摸她的身体的感觉。
然而,书中的内容却给了我最新的启示,我很快就沉浸到作者为我设下的圈套里。
直到有天,我装得像一位健忘的老人准备把书还给她。非常意外,她竟然慷慨地将书赠给了我。
她并没有因为我的健谈表现出高兴,我也没有因为她的腼腆感到拘束,我们就像一对重逢的朋友,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并对身边一些刻板的事物表现出浓厚的热情。
一些花花草草的颜色,一张张路人诙谐的面孔,远处树林中的小鸟正为新近筑起的爱的小窝叽叽喳喳,在柬埔寨发生的美好故事,除了那些糟糕的事情,例如张警官和老五爷的死。
时光在我俩一谈一笑间流转开来,徐徐朝向远方,仿佛专为我俩铺起了红色地毯。
等我用童年时期的美好回忆将周围镀上快乐黄昏的金色时,我突然想起自己早已长大成为一个与快乐无关的歧途青年。
不管有多么想再去见她,对于我来说却成了最艰难的事,我的处境迟早会让她惹上麻烦。
我再也不敢去见她。
“我得去见七叔,我得和他好好谈谈!”我对少校说道,
“也许是个好主意。你的处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至少再也没人敢在大街上开枪了。”少校嚼着烟叶,用手掌往后抹了抹铺了水银的头发。他眼袋有些水肿,鼻子微汗,说话时表现出一些倦意,就像他被糖尿病折磨得不轻的心情。他嘟噜着嘴巴说话,不正眼瞧我,只盯着手中的酒杯,偶尔从烟雾中投来一丝幸灾乐祸。
过去的一年,他似乎老许多。
“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
“不会了,从我这至少不会。除了几个顶着风头抢活干的人。”
“老五爷死了。”我满含歉意地说。
“他早就该死。死得还很壮观。”
“我看起来欠他一个人情。你们都打过仗?”
“不错。别提那么遥远的事,打过仗的人才不讲什么人情,你没有亏欠我什么,从头到尾。如果说我压根就不想救他,而只是随口对你提了个小小的要求,你信吗。”
他静静地坐在那里,望着远方,他的眼神缥缈,遥远,像在试图穿透霞光的迷雾看清远处的山峦。
“过去就过去了,结局早就定好了的,连打仗都是走过场。就算动枪动炮,有时还比不上老天的一句梦话。没人在意老五爷死了,没人会在意我们这群老头子。”他抿了抿嘴,重新看着我。
“早就被人盯上了。去的时候被暗算,回的时候警察盯梢,我要说这是一桩多年没调价的皮肉生意可能听起来更贴切,没有意外,顺理成章,我们只是在一个窟窿眼里钻进钻出的毛毛虫。”
“你该小心了,小子。”
“我应该找谁勾兑这杯酒。”我指了指杯子,又指了指他。他看着我笑,笑的样子有些让人琢磨不透。
“我是一个好奇的人,喜欢为好奇的事付出点儿功夫。”
沉默了很久,他像想起什么似的突然对着我说。我望着他那件竖在脖子下的高领衬衣,有那么一瞬间让我想到他是不是因为孤寡太久,所以才弄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