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的。
稳住!这可能是她对我的考验!考验我的定力!可千万别在最关键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三年的等待化为泡影啊。
想到这里,汪大夏就以上辈子挥刀自宫的毅力, 把双手从热水里拿出来,“你还有什么考验的手段,尽管使出来,我对你是真心的,发之于情,止乎于礼。”
魏采薇:“……”
魏采薇面沉入水,心里刮起了风暴:你不是纨绔吗?你不是远近闻名的浪荡子、衙内、京城少女们的噩梦嘛?你怎么比陆缨还正经了?还真是近朱者赤啊!我现在就是想要你对我无礼!
放弃吧,等洞房花烛夜再手把手教他。
可是,魏采薇又舍不得,她今年二十岁,压抑了三年,对汪大夏垂涎已久,她是个正常的、有**的、年轻女人,还经常会做上辈子的春梦。刚来两条调皮的小鱼恣意嬉戏,到处点火,还火上浇油。
汪大夏忍住了,她没有。她的意志力太薄弱了,就像拿着一块煮得刚刚好的熟透了、香气扑鼻、不老也不柴、也不油腻的肉,对着饿了三年的人嘴边晃来晃去,这简直是凌迟般的酷刑。
所以,魏采薇觉得汪大夏还可以抢救一下。
魏采薇说道:“我洗好了,把我的袍子拿过来。”
汪大夏拿着一件棉长袍递给她,魏采薇没有接,直接从浴桶里迈着长腿走出来,跨步的同时,那朵玫瑰花没能抵得过地心引力,扑通掉进了浴桶里。
我猜对了,果然就在那里!她……她还真敢藏!
汪大夏脑子就像喝酒喝断片似的,一片空白,一切都靠本能,等他恢复意识时,他和魏采薇已经从院子里的浴房到了二楼的卧房。
也不晓得是怎么上去了,腾云驾雾一般,他现在和魏采薇刚刚出浴时一样,明明外面秋雨敲窗,床帐里却像燃着一团火,将所有的理智烧没了。
“等等!”汪大夏回光返照般恢复了一丝理智,“我爹腊月才能回京城为我们主持婚礼,到时候你要是挺着肚子——”
“不会的。”魏采薇拿出早就泡制好鱼鳔,穿在汪小夏身上,“还有,请你以后不要在床上提到你爹,不合适,太扫兴了。”
这一世,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什么都要教,真心累。
她曾经无意间用脚量过汪小夏精神时的样子,鱼鳔是按照她的脚长买的,绝对合身。
最后的顾忌也被打破了,汪小夏三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一刀见血,不杀个丢盔卸甲不罢休。
三夏合体,汪大夏、汪大夏和半夏终于胜利会师了。
秋雨,无昼无夜,滴滴霏霏。西风稍急宣窗竹,停又续。(注1)
睡美雨声中,香添暖被笼,心如捣,身如捣。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直到凌晨,秋雨初歇,红叶满阶。
汪大夏这三年一直早起去锦衣卫当差,从不睡懒觉,已经成为骨子里的习惯,昨晚汪小夏试剑,试得累极了,还是准时醒过来。
汪大夏将缠绕他脖子上的青丝拨开、压在小腹上的光腿也撩开了,悄悄起床,怕惊醒累极了的未婚妻,连鞋子都不穿,就穿着袜子,抱着鞋子走出房门。
走到门口,突然觉得不对。
晚上行夫妻之实,早上不见人影,好像不是大丈夫作为。
所以,汪大夏去了隔壁书房,提笔写了几行字,放在卧房的梳妆台上,压在胭脂盒下面。
汪大夏下了楼梯,才穿上鞋子,出了门,在鼓楼西斜街找了家馆子,要了一碗腰花面,昨晚试剑三次,得好好给汪小夏补一补。
正好晚上夜巡的木指挥收队,请大伙吃早饭,看到汪大夏埋头吃面,“早饭怎么不在家里吃?跑外头来了?”
汪大夏闻言,差点噎住了,“哦,我昨晚没回家,锦衣卫临时有事,我办完刚回来,饿了,就进来吃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