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鞭驾马,箭如电发,英姿飒飒,意气风发;
腹有诗书,聘婷尔雅,琴歌酒赋,般般入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这一首小词,是陈知予十七岁那年在某场骑射比赛结束后傅云潭为她写得。
那场比赛在东辅本地举行,上流圈的少爷小姐们,几乎全部去观看了那场比赛。
陈知予不负众望地夺了冠。
司檀至今依然记得,那天她穿着一袭红色的劲装,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如火一般明艳傲人地驰骋在赛场上,拉弓射箭,百发百中,博得了全场喝彩。
比赛结束后,他们一帮人热热闹闹地去参加陈知予的庆功宴,在那场宴会上,傅云潭当众为她写下了这首词,自那之后,陈家姑娘的名号就在圈内传开了。
她成了一种象征,象征着无与伦比的美与高贵。
在当时,只要一提起陈家的姑娘,大家心头都会产生一股敬佩与向往。
但是谁也想不到,那个明艳如火的桀骜少年臣,会在十八岁那年坠入漩涡,从此星光黯淡、寂寂无名。
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记得“陈家姑娘”这个名号,甚至还用它来夸奖人,却已经很少有人记得陈知予了。
不过在司檀心中,她永远是那个桀骜不驯、绝代风华的陈家姑娘,除了她之外,没人配得上这个名号。
思及至此,司檀轻叹了口气:“你不是我们那个时期的人,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厉害,如果你知道了,就会理解,她有资格这么混蛋。”她的语气低沉,又带着几分无奈与心疼,“你也不清楚她到底经历过什么。”
季疏白不假思索:“不论她经历过什么,我都会用尽全力让她恢复如初。”
他知道她经历过许多苦难,心头有很多道伤疤,所以他一定会用尽余生去呵护她治愈她,亲手为她抹去那些伤疤。
司檀怔了一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问了句:“你不觉得她混蛋么?”
季疏白实话实说:“两码事。”
他虽然恨死了这个混蛋,但并不影响他对她的爱。
他对她是又爱又恨。
司檀明白了他的意思,笑了一下:“你也是个挺有意思的人。”随后,她没再多言,转身回了客栈。
又过了十分钟左右,陈知予从小楼里出来了。
今天要去爬山,她穿得比较休闲,白色的运动鞋搭配黑色铅笔裤,双腿笔直纤细,线条修长紧实;上身穿了件黑色的修身款体恤,外搭宽松牛仔外套,整个人看起来看起来既潇洒又性感。
黑色波浪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伴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晃动。
之所以没把头发扎起来,是因为还没干透。
刚才回到房间后,她本打算洗个脸刷个牙就下楼,但是在刷牙的时候她无意间闻到了自己头发上的酒臭味,这令她无法忍受,于是改变了计划,匆匆洗了个澡。
因为不想让季疏白等太久,所以她洗完澡后随便吹了吹头发就换衣服出门了。
季疏白一直站在院中等她。
走到他面前后,陈知予对他说了声:“走,我请你喝汤去。”
季疏白神色温和地看着她,轻轻点了点头“嗯。”
陈知予一愣,心想:你这小和尚的自我调节能力可以啊,这才过了多久就消气了?看来以后还是多让你自己冷静冷静比较好。
卖羊肉汤的店铺距离司檀的民宿不远,走路不到五分钟就到了。
这家店的生意比较火爆,他们俩来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多了,店里面依旧座无虚席,两人只好在店外面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虽然天冷,但喝汤会让人变得暖和,所以坐在外面也无所谓。
一碗汤二十块钱,加一份肉十块。
到店后,陈知予点了两碗汤,给其中一碗汤中加了两份肉。
这碗加了肉的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