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毕业的,你曾经也想成为一个创作人,你不懂得署名权的重要性吗?”
边雁噎住了:“我……”
她知道。
可是,那么多钱啊!
对,钱!边雁突然想到,她像是给自己找到了支柱般,急切地道:“两首歌卖了五百万,第三首歌单独给了三百万,买断的钱不比你这么多年的词曲版权费用要少啊!”
甚至很多啊!
扶梦几十首歌卖了一千多万,版权还是陆陆续续到账的。
算下来一首也就是二三十多万罢了。
对于普通人来讲,这很多。
比照着边雁这三首歌的价格,却算不上什么。
除非版权管理越来越规范,否则,扶梦的歌传唱再广,也不关她事。
扶梦看着边雁,只觉得这人无比陌生。
边雁却毫无所觉,迫切地想给自己这错误行为找到正当理由:“你看,这么多钱!梦梦,我花了一点,但是你放心,我肯定给你补上,我马上就把钱全都转给你!”
“我不要。”扶梦强硬拒绝,声音冷如冬日寒雪,“告诉存熠的人,版权我要拿回来,林雪宁往后不许以这三首歌的创作者自居,同时,发声明盖公章,说清楚版权归属。”
边雁:“!!!”
她惊惶不已,本就是挨着桌沿的上半身又朝着扶梦那边倾了倾。
“不行的,他们以为这是我的歌,我都说好了,也收了钱了,再这样反悔,他们会追究我责任的!”
她情急之下说漏了嘴,把自己瞒下歌曲真正作者的事情道了出去。
听罢,扶梦苦笑:“我就说,看到浮光二字,他们怎么会提出购买署名权这种没脑子的要求。”
浮光之名在业内,曾经也是被许多人追逐的。
存熠就算是想要枪手,也不会找到她头上来。
边雁瞪大了眼睛,泪水逐渐渗出:“梦梦……”
扶梦轻声道:“边雁,你到底是出于对我病情的关心,还是其他目的呢?”
她的声音很淡很淡,发声朝下压着,多了气音。
这是反问,本该有着无尽失望,此刻听来,却似乎毫无情绪。
可她不应没有情绪的。
哪怕是像刚才那般争执、愤怒,都远比现在要好。
边雁心里一震,她万分惊慌。
“梦梦!”她下意识地喊了出来,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这些日子里想了无数次的话,那些被她翻来覆去补充完善用以自欺欺人的借口,到了这时,一句都说不出来。
只是在扶梦这冷淡到像是看陌生人的视线下坐着,就已经耗费了边雁所有的勇气。
她想离开这里。
她想逃离扶梦的目光所及。
“我不要钱。”扶梦这样说着。
“我要我的歌。”她又说了一句。
然后,她站了起来。
边雁坐在地上,眼睁睁看着扶梦推开了木门,从这里走了出去。
门打开的瞬间,外面走道上的嘈杂随着空气涌了进来,给了边雁喘息的空间,也带她回到了热闹里。
·
扶梦见过了太多人间百态。
她笃定,自己不加以阻止,边雁还会卖了她的歌。
林雪宁依旧会出道,那三首歌还是她的“创作”。
一切都是曾经的模样。
就算多了她出道这么一个变数,也不会变。
可当这个推论到来的时候,扶梦又觉得有些许失落。
逃避虽然可耻,但有用。
她突然想起来回来的第一天,那落在沙发旁地毯上的这本书。
当时她笑了笑,随口说了一句“逃避的一般都死球了”。
这书是边雁给她的,其实里面的内容不是如书名这般,让人堕落。
相反,里面是散着的鸡汤,意图让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