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好吃,也不过就是一个地摊而已。”盛云楼不香吗?兰阁不好吃吗?非得去吃一个地摊。
谢东明白,其实秦凤声就是放不下自己的架子。要是被别人看见秦家的继承人居然坐在一家地摊上吃东西,那还得了?
他叹口气:“行吧,你就是没有口福。”
然后被秦凤声一个纸球给扔到了头上。
粉丝们的举动叶夭并不知道,她要是知道了一个投票都能玩出这么多花来,估计会乐死。
她现在和杜望正洗了盆枇杷和樱桃,趁着难得的闲暇时光,在后花园里荒废着光阴。五月的阳光不冷不热,晒在身上刚刚好,杜望就恨不得恢复成原身趴在地上,舒服得不得了。只是叶夭诞生于黑夜,对于阳光却有点不太感冒,拿了张椅子躲在阴凉的地方。
黄澄澄的枇杷和宝石一样的红樱桃,还是他俩那天早上去原产地亲自买回来的,然后放在了可以延长保质期的储物镯里,拿出来的时候依然新鲜得像是刚从树上摘下来的,还带着露水。
莆田的枇杷个大皮薄,一撕就撕下了一大片,稍微用力捏一捏感觉就能捏出一汪汁液。叶夭基本上两口就能解决一个,果肉清甜软嫩,核也小。烟台的樱桃也正好当季,红得发紫的那一些更甜,但她最爱的是黄色如水晶的那一个品种,个头稍微小一点,但果肉紧实,甜度也是最高的。
只不过,那天好像买得有点多。叶夭扫视了一眼储物镯。这个镯子是她当年在天上湖购买的,并不是最好的品质,只可以延长食物的保质期大概一个礼拜左右。她估摸着自己和杜望两个人每天吃都吃不完。
索性来做个枇杷膏和樱桃酱吧。
第23章 枇杷膏与樱桃酱
枇杷膏的方子其实很简单,重要的是时间。一份到了火候的枇杷膏,需要花上十几个小时。
曾经,叶夭的养母不耐随城的气候,一到春夏交际的时候就会止不住的咳嗽。每年,养父叶仕理都要开锅熬枇杷膏,从不假于他人之手。
那时候她才刚开智,对于人类的感情并不能体悟太深,觉得既然家中有仆妇,那为何还要自己受苦受累的亲自动手呢?
叶仕理当时笑眯眯的对她说:“为自己的家人下厨,是一种享受。等你以后有爱的人了,自然就会明白。”
叶夭现在觉得,她很享受为了钱下厨,也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而下厨。可能她爱的还是钱和自己吧。
熬枇杷膏最好用到同一批次的枇杷老叶和枇杷花,叶夭看了一下自己当时购买枇杷的时候附带的枇杷叶,没有达到老叶的标准。她欢快的点开了微信,找到了仲青推过来的鲲鹏快递的接单员:
“亲,我要下单。”
终于可以实际感受一下这传说中的快递了,开心。
杜望弱弱的提醒她:“叶夭姐,这个快递收费好像蛮贵的。”为了一两瓶枇杷膏而已,值得吗?
叶夭不在意的挥挥手,“没关系没关系,钱嘛,赚回来就是要用来花的呀!”
大概十五分钟后,门铃就响了。
“我去,我去。”杜望一改以往的憨厚,难得的表现出了一丝兴奋,一跃而起就跑去开门。
叶夭:......这傻孩子。
杜望开了门后,左转右转没看到人影,正在纳闷的时候,听到自己头顶上方有一个清脆中稍带一点尖利的声音:“大个子,你的眼睛是拿来装饰的吗?”
杜望往上一看,一只小小的鸟儿停在铁门的顶端,它有着花灰色的羽毛,嘴巴尖尖,尾巴也尖尖,黑豆大的小眼睛正盯着自己。
杜望有点失望:“原来是只麻雀。”
他还以为能看到什么传说中的鸟妖呢。
听到他这句话,鸟儿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暴怒的上下扇动着翅膀:“你个文盲!你才是麻雀!你全家都是麻雀!老子是云雀,尖尾云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