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子。
吃完饭,按照惯例是要去看电视的,但今天陆明澈说自己有事,不能跟他们一起去,独自出了门。
剩下的几人里,萧雅琴和林文华去不去都无所谓,问姜绵绵还想不想去看电视。
姜绵绵看看封面上的大圣,又回忆了一番电视里的大圣,最后忍痛决定,她今天看书里的大圣!
于是,小团子抱着厚厚的书本,搬小板凳坐到林伯伯旁边,开始学习。
林文华就从第一章开始给她逐字逐句地讲:“这两个字绵绵认识吗,上次咱们学的礼记里出现过的。”
“认识,这是‘诗曰’!”
“嗯,绵绵真聪明!”林文华没想到,这几天没复习,她居然还记得,“‘诗曰’就是有这么一首诗说,说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下面这首诗。第一句‘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意思就是说……”
林文华非常耐心地把整首诗都给她讲了一遍,从单个字词的意思,到整体含义,用了什么手法,说得详尽透彻,讲了整整一个小时。
姜绵绵听完,总算知道它的意思了,只是,眼皮子也已经打了好几架……
哎,伯伯一讲课,总是感觉他无比专业,无比厉害,却又忍不住打瞌睡。
林文华却打从心里认定,小绵绵是天才儿童无疑!
他以前虽然是教高中的,但人类学习有共性,一般来说要专注地学习才能掌握好知识,教室后排打瞌睡的老师会默认他无心学习。而姜绵绵,人也昏昏欲睡,但他说过的内容,居然完完全全地记住了!
何况这首诗里,有好几个字是小学三年级以后才会学到的,他只是读了一遍,绵绵就掌握了,从字音到意思,一点都没出错。
他想了想,又找了张烟盒拆开的纸板和一根铅笔,让她试着默写刚才那首诗。
姜绵绵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伯伯教了她那么久,她就多宠着伯伯一点好了。小家伙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随手合上书本,抓着铅笔开始在纸上写。
“额,绵绵,笔要这么拿,不能跟拿棍子似的。”林文华纠正她握笔的姿势,这才意识到,她甚至是第一次写字。
姜绵绵改变了一下握笔姿势,依然不是太标准,小手也没什么力气,写出来的字惨不忍睹。但林文华没有看这些表象,他一眼就看到了本质,每一个字,她都写对了!
连最难的“覆”字都没写错,一笔不多,一笔不少,虽然笔顺不太对,但这些都是小事,慢慢教就好。
从上次教她礼记,再到今天,林文华很确定,他们家的这个小姑娘,绝对,绝对是个大宝贝!
林文华激动地摘下眼镜,转身对旁边的萧雅琴说:“你听到了吧?看到了吧?全对了,全对了!小学三年级都不一定能学这么快,这就是神童啊!咱们一定得好好培养才行啊!”
“行了行了,我看到了。小澈怎么还不回来,我先带孩子上去洗脸睡觉,孩子都困得不行了。”
萧雅琴其实今天才第一次看到林文华上课,果断改变了想法,觉得要培养也过几年吧,这么小就听这些,实在是太为难孩子了,连她一个大人都听得直想睡觉……还是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吧!
林文华没有得到自己期望中的回应,也不介意,随意点点头,思索起教学方案。
时隔几年之后,他终于又有了写教案的激情,仿佛重新找到了人生方向。
第14章 缘初4
陆明澈连续好几天,都在晚饭后出门去做事,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绵绵要跟着他,被一口回绝,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害得她看大圣都静不下心来。
大反派,真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林文华见孩子看电视老走神,不怎么想看的样子,主动说:“要不我们去楼上看书吧?”
萧雅琴:“你之前不是说再也不读书不搞学问了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