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UU小说网>都市言情>穿书七十年代:后妈让我去下乡> 第28章 陆超,我刚答应你,你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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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陆超,我刚答应你,你就忘了?(2 / 2)

:“我怕……我怕你……”

李曼妮看着张娇娇:“啥意思?”

张娇娇一点都不害羞的说:“我正在和陆超处对象,就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呀!”

李曼妮长大了嘴巴:“娇娇,你……你怎么能和一个乡……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啊!”

知道自己说话不礼貌,赶紧道歉。

陆超有些自卑的看了一眼张娇娇,没有说话。

张娇娇呵呵笑了一下:“曼妮,我不是你,我没有伟大的理想,就是想一辈子当个咸鱼。吃饱喝足,没事儿玩一玩,乐一乐!

挣的钱够自己花就行!

我觉得陆超挺好的!”

李曼妮感觉,今天才真正认识了张娇娇,以为是个娇气的丫头,干活儿也从来不好好干,总是浑水摸鱼!

没想到是真没有什么大理想啊……

但是,人各有志!

李曼妮想通了之后,笑着对张娇娇说:“行,你高兴就好!我祝福你!”

张娇娇也笑着看着李曼妮。

但是,我不当咸鱼,能让你知道吗?

我就算要考大学,现在也不能说啊?

我以后和陆超一起挣钱的事儿,更不能说啊!

现在只能给李曼妮一个我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了。

陆超把肉都收拾好,放在了背篓里面,身前背着背篓,递给了娇娇一个兔腿。

随着李曼妮说:“好了,进去把人抬出来吧!”

如此冷漠的陆超,李曼妮看的目瞪口呆。

你把兔子都烤好了,就没想过给我分一块儿?

可能是李曼妮的目光太赤裸裸了,陆超直接来了一句:“你还要抬人,没有手吃东西!”

李曼妮:……

你说的还有道理啊!我竟然无法反驳……

沉默着进去,两人把人抬出来……

幸好陆超知道严飞比较高,做的担架比较长,不然,可真是费劲了。

李曼妮不亏是女主啊,那真是自带大力士功能的。

和陆超一人抬一头,丝毫不费劲啊!

只能解释说,是喝了灵泉水的功效了。

“我背着背篓吧,你还要抬人呢。”张娇娇看着陆超说。

“不用!背篓重,会把你肩膀弄疼的,你吃肉就行了,一会儿跟紧我,路不好走!”陆超眼睛是一下都不离开张娇娇。

李曼妮不禁有些莫名的吃味。

其实,看着陆超这疼眼珠子的样子,莫名的有些羡慕怎么回事儿?

还背篓重?陆超是不是看不见我一个女孩子还在抬人呢?

这偏心偏的……

【作者题外话】:谢谢所有小可爱们的银票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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