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向来没有什么诗才,最多写几首应景诗。”项南摆摆手笑道,“况且诗从《诗经》开始,到如今已经几千年。咏景的,咏物的,咏情的,抒怀的,几乎都被古人写尽了。现在人再写诗,始终超不过前辈去,既然如此,露丑不如藏拙,朕也就不写诗了。”
“皇上太谦虚了。”意欢摆手道,“臣妾还记得您在潜邸时,曾经写过《村居》,‘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写过《咏竹》,‘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写过《苔》,‘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都是立意新奇,脍炙人口的好诗,天下臣民都争相传颂呢。”
“你倒是记得清楚。”项南笑道。
“皇上的诗,臣妾一首首都记着呢。”意欢点点头道。
“有心了。”项南点头笑道。
“皇上,臣妾刚写了一首诗,不如您帮忙点评一下?”意欢又道。
“好啊,你写得诗,朕自然是要看的。”项南点头笑道。
意欢随即将诗拿了出来。
项南接过一看,却是一篇咏荷诗,“雨过凉初透,风来暑顿收。荷花知我意,相对两回头。”
“不错,不错,清丽自然。”他点头笑道,“既然你有如此雅兴,那朕就合伱一首。”
“谢皇上,臣妾洗耳恭听。”意欢点头笑道。
文人写诗相合,本来就是雅事,如今项南合她做得诗,这份宠爱自然更是难得。毕竟以往多是臣子附和皇上,哪有皇上附和臣子之说。
却见项南细思片刻,随后拿起毫笔,在纸上刷刷点点写了下来,“红衣开并蒂,青钱买一枝。莫教风雨过,留伴美人期。”
“臣妾多谢皇上。”意欢得到这首诗,顿时开心的道。
……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意欢和项南诗文唱和之事,很快便传遍宫中,传入朝野。
导致宫中,乃至宫外旗人之家,都兴起了女儿家学诗文的热潮。
皇上文才出众,学富五车,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若只会针织女红,根本得不到他的宠爱,自然还是要多读诗文,到时候才能入皇上法眼。
项南收到消息后,觉得这倒是好事。
女人家应该多读点书,一来日常生活更有情趣;二来能更好的相夫教子;三来读书能够明智,也能避免做错事。
像苏绿筠、高晞月就是不怎么读书的,所以见识浅薄,头脑糊涂,因此项南连孩子都不愿意让她们生。
因为没孩子,她们就老老实实过日子就好。有了孩子之后,又管教不了,将来难免会起夺嫡之念。
到时候,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可比後宫嫔妃争宠要凶险几十倍、几百倍,稍不留神就会身败名裂,一无所有。父子反目,夫妻成仇,反倒不如不生的好。
……
七月份,宫中传来喜事,新入宫不久的意欢便已遇喜。
此事传出之后,宫中众人都非常高兴。
宫中已经四年没添阿哥、公主了,对皇嗣来说自然不妥当。
如今意欢遇喜,打破僵局,自然是好事一件。
不过这件事却急坏了高晞月和金玉妍。
高晞月嫁给项南都十一年了,一同进府的琅嬅、如懿都已经有了孩子,就连后来进府的诸瑛、海兰、婉茵也都有了孩子。
如今连刚进宫的意欢,也都怀上了,只有她的肚子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动静,她简直都快要恨疯了。
金玉妍同样也是如此。她是带着政治任务嫁给项南的,目的就是为了成为宠妃,以报答玉氏世子的情谊。
但她陪在项南身边都有七八年时间,别说肚子毫无动静,就连恩宠都少得可怜。
其他嫔妃,起码一周一次,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