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金燕西第一次带她回金府,她看到金碧辉煌、满堂富贵的金府之后,心想能在这住一晚也是好的。
……
项南早早就到了凯森酒店。
以他的身份、名气、地位,自然一到就成了焦点,不少人都热情的围上前来。
项南一边同他们寒暄着,一边注意观察楼下的动静。
约下午三点钟时,就见一辆黄包车徐徐而来,车上坐着的正是扎着两条马尾辫的冷清秋。
一见她到场,项南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还真怕冷清秋小家子气发作,不敢来这么高大上的场合。如此一来,他的一切布置都无效了。
项南随后吩咐了侍应生。
侍应生随即下去,将冷清秋带了进来。
冷清秋还是第一次来凯森酒店这样的地方,她睁着大眼睛四处看着。那么漂亮的壁画,那么明亮的电灯,那么厚实的地毯……无一处不稀奇,无一处不奢华,比她家要好太多了。
来到花厅,就见厅内多是人。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或轻声闲聊,或高谈阔论,或闭目养神,各有不同。
冷清秋站在门口,见一屋子陌生人,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她惶恐间,项南笑着迎了过去,“清秋,你来了。”
“金老师~”一见到项南,她的心顿时安定下来。
“来,我给你介绍几位诗坛前辈。”项南笑着说道,自然地挽起她的手。
冷清秋都没意识到不妥,就随项南来到众人跟前。
“诸位,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学生,诗坛新秀,冷清秋小姐。”项南笑道,“清秋,这位是新诗派的夏良祖先生,这位是写出《晚晴》的李赟先生……”
“冷小姐能被金先生收为徒弟,肯定是天分过人,别具一格。”
“能随金先生学诗,还真是令人羡慕。冷小姐,你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
“冷小姐的《霜降》我看过,的确不俗,颇具新意,原来竟是金先生的高徒。难得,难得。”
众人围着冷清秋一致夸赞道。
她既然是项南的徒弟,跟他的举止又如此亲昵,显然关系是很不一般。
他们自然乐得送个顺水人情,以讨项南的欢心。反正,说句好话又不费什么。
但冷清秋哪经过这架势,被他们这么一吹捧,顿时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