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意见。
他接过笔,在她旁边准备签署自己的名字。
“你不用担心,只要有一方提出异议,这份协议可以随时中止。”
林锦书浅笑:“如果协议到期呢?”
按照目前的规则,协议到期,已经是十年之后的事。
蔡允泽沉吟:“到期的话……”
“——你和我结婚。”
写到一半的动作蓦然停住,蔡允泽明显没料到这个要求。
应该说,他这辈子,或许从来没有考虑过“结婚”这件事。
蔡允泽是不需要爱情的。
多余的爱情和繁杂的婚姻只会浪费他的时间。
林锦书提出了一个,他绝对不应该,也不可能同意的要求。
可在这刹那,他心里那只无脚鸟忽然被人毫无征兆地扯落在地。
十年。
如果十年后,她依然能够不后悔地说出这句话,他愿意停下他的时间。
“可以。”
最后一笔写完,协议正式生效。
他们不是情侣,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
但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捆绑在一起,不受世俗的约束,没有道德的制约。
旁人觉得他们荒唐可笑,觉得他们脆弱到不堪一击,永远不会被理性社会所包容。
唯有两名当事人甘之如饴。
他们不需要被定义。
作者有话要说:蔡蔡:喜欢是不可能说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说,来,过来签协议。
——类似爱情完——
本章大楼晃动参考现实事件,请勿深究。
第66章 养崽记(1)
在路德维希的汉语字典里, 类似“前男友”、“前任这种词汇,向来都是讳莫如深的存在。
尤其是和殷妙产生联系的时候。
他这几天出差,紧赶慢赶地忙完手头工作, 好不容易今晚能提前回来。
按下玄关落地灯,家里亮起温馨的光亮, 电视里隐约传来BBC纪录片熟悉的背景音乐, 那个说好等他回家的人抱着枕头窝在沙发里,眼皮子困得一搭一搭, 脑袋也跟着一点一点的。
路德维希放缓脚步, 慢慢蹲在茶几面前, 欣赏片刻她安静的睡颜。
——然后坏心眼地抽走她怀里的抱枕。
失去唯一支撑的殷妙渐渐倾斜, 东倒西歪, 最后软绵绵地落入他怀里。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没等反应过来,路德维希收紧双臂, 低下头轻轻啄她。
许是这两天忙着奔波没好好拾掇,下巴轻微的胡茬刺得她心里发痒。
殷妙气息微乱, 无可奈何地捶他, 反被他捏住掌心来回揉捏。
“等很久了?看你困得。”
“没多久,就是白天跟了几场活动, 有点累。”
在他怀里蹭了蹭,她起身坐直:“你还没吃晚饭吧, 我随便做点?”
他们请的钟点工阿姨这两天回老家,家里的晚饭暂时无人掌勺。
路德维希轻轻按住她的肩膀:“我来做吧。”
“你做?”殷妙怀疑地看着他。
虽然路德维希是中餐的忠实爱好者, 但他本人却是彻底的十指不沾阳春水,将“君子远庖厨”的哲学理念奉行到极致,别说下厨做饭, 两人刚刚结婚那会,他简直就是厨房杀手,连用电饭煲煮白米饭这么简单的事情还能弄到溢锅呢。
“你……你行不行啊?”她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沙发缝,心里其实不太信任他。
话音刚落,路德维希的脸色就变得格外幽深。
殷妙说完就后悔了,上次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么,“行不行”这种话怎么能当着路德维希的面说呢?
果然路德维希的手指从揉捏她的下巴,慢慢转换成研磨她的唇瓣,话里话外若有所指。
“行不行,试试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