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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元公主府。
李朝歌终于抄完了一页纸,立刻活动僵硬的手腕。她翻了下剩下的书页,生无可恋道:“也太多了吧。”
顾明恪坐在她旁边,手里握着一卷书,说:“不急,慢慢来。我一直在。”
李朝歌顺利扳倒了来俊臣,但她也被罚抄书。相对于成果,区区抄书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并不妨碍她觉得抄书累。
李朝歌放下笔,慢慢活动手指:“真是麻烦。我的字还不是标准小楷,想找人来替我写都不行。”
顾明恪听到这里,忍俊不禁,波光潋滟地瞥了她一眼:“现在知道后悔了?早让你练字,你非不听。”
李朝歌的字丑得非常别致,完全可以达到靠字识人的程度。除了李朝歌,还真没人能写出她那个别扭不羁的劲儿。
她都被罚抄书十遍了,顾明恪竟然还说风凉话。李朝歌故意用力靠在顾明恪身上,她不舒服,顾明恪也别想好过。
顾明恪没在乎自己肩膀上骤然加重的重量,他伸手,轻轻将李朝歌调到她舒服的角度,问:“怎么了?”
李朝歌捏了捏鼻梁,说:“我总觉得,这次扳倒来俊臣太顺利了。我们在女皇眼里真的有这么大的份量吗?”
“不是我们在女皇眼里的份量大,而是名声的份量大。”顾明恪说,“女皇根本不在乎来俊臣办了多少冤案,错害了多少人,她在乎的,从来都是皇位。”
如果不是顾明恪说出今日百姓冲上去殴打来俊臣,恐怕女皇未必会发落酷吏。见微知著,百姓能在有官员在场的情况下一起发狂,可见对来俊臣积怨之深。女皇很明白过犹不及,刀可以再找,但反噬到自己名声就不值得了。
李朝歌沉默。过了一会,她问:“这就是帝王之术吗?究竟怎么样做,才是一个好皇帝?”
顾明恪无言,他第一次在人间见李朝歌时,她也问了他这个问题。那时候顾明恪有许多理论,但是现在,他词穷了。
李朝歌等了一会,爬起来看他:“你怎么不说话了?”
顾明恪眼眸里如含了一汪水,无辜地和她对视:“我又没当过皇帝,我怎么知道什么叫好皇帝?”
顾明恪有神识,这些话不必担心被人听去,故而私底下他们两人说话都十分自在。李朝歌意外了一瞬,眼睛微微瞪大,随后,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地打他:“你没当过,那你当初敢长篇大论地教训我?”
顾明恪乖乖由李朝歌动手,他揽着李朝歌坐好,说:“时辰不早了,再写一页,你该去睡觉了。”
李朝歌看着面前密密麻麻的孝经,觉得脑壳疼。她不想动,顾明恪握着她的手,沾了墨,不疾不徐在纸上写字。
顾明恪对模仿笔迹驾轻就熟,毕竟他小时候,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模仿别人。
顾明恪带着她写字,李朝歌不必使力,手腕轻松很多。她懒洋洋靠在顾明恪肩膀上,看了一会,说:“你学的还挺像。以后你不在大理寺干了,可以考虑去伪造文书。”
顾明恪轻笑,胸腔微微震动:“我还以为我做了驸马都尉,公主的食禄总是能养我到老的。结果,竟然还需我自己谋生?”
李朝歌也笑,故意道:“那得看你表现。万一你以后变丑、变老、变好色了,我不想养你,那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丑和好色暂且不提,顾明恪垂眸瞥李朝歌:“你就这么歧视别人年龄?”
“我随便说说而已,你急什么。”李朝歌不紧不慢瞭了他一眼,“莫非你对号入座了?”
顾明恪抿着嘴不说话,过了一会,李朝歌似笑非笑抬眼:“生气了?”
“没有。”
李朝歌点了下头:“没有就好,那我就不哄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