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拥趸。李朝歌现阶段不敢和天后比,但是慢慢在深宫里渗透,也非难事。
她在皇帝身边的宫女中安插了自己人, 不多, 也就一两个。但是眼线精贵不精多, 只要在风吹草动时能及时传出情报,就已足够。
宫人听到了太子和皇帝的谈话, 赶紧传到外面。公主府的人接到消息, 在镇妖司找不到李朝歌,就连忙追到郑家。
李朝歌其实觉得以皇帝的心性,不会送女儿去和亲。天后那么好脸面的人, 也必然不依。但是,万一呢?
李朝歌不敢赌皇帝的爱心和天后的怜悯。这两位都是政治家,李朝歌自问没有重要到让皇帝天后为了她反目,如果皇帝和天后私底下达成什么协议,那李朝歌就完了。
李朝歌前后两辈子,从来不信别人,只信自己。她不能被动地等待审判,她必须要做些什么,阻止自己被送去和亲。
公主府家奴和莫琳琅都紧张地看着李朝歌,而李朝歌回眸,久久注视着窗外的雨,突然问:“今日是七月十七?”
李朝歌这话没头没脑,莫琳琅没想懂李朝歌问这个做什么,点头道:“是。”
“十七啊。”李朝歌悠然念着日子。她拿起披风,反手一转系到自己身上,对莫琳琅说:“一会等雨转小,你带着其他人去郑家院子里搜查,如果发现痕迹和证据,全部带回镇妖司。之后,你们就可以下衙了。”
莫琳琅微怔,不解地问:“公主,那你去哪儿?”
听李朝歌这话,她并不和他们一起行动。李朝歌要去做什么?
李朝歌一言未发,她系好披风,大步走向门外,声音冷清坚定:“备马。”
郑父在前厅坐着,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右眼皮跳个不停。今天郑家格外热闹,盛元公主上门查案,没过一会一位姓裴的世家郎君来了,裴郎君走后没多久,盛元公主府的家奴也找上门。
郑父莫名心慌,他总觉得,有些大事要发生了。
郑父握着手踱来踱去,他正六神无主,突然见盛元公主穿着披风,大步从后院走来。郑父愣了一下,赶紧迎上前:“公主,外面下着这么大的雨,您要去哪里?草民备好了酒菜,您不坐一会吗?”
“不必了。”现在的李朝歌和刚才判若两人,她面容冰冷,眸色漆黑,眼角的泪痣艳中带煞。郑父见到这样的李朝歌,都被吓住了。
饭厅里正在喝酒的镇妖司诸人听到声音,连忙追出来。李朝歌接过斗笠,手指轻轻将系带扣住,她不等镇妖司的人靠近,就翻身一跃坐到马上,朗声道:“尔等听从莫校尉号令,悉心查案。若敢偷懒或不敬者,军法伺候。”
李朝歌的披风是绢丝制作,外面涂着桐油,雨雪不侵,她说完,不待众人反应,就长勒着马,疾驰而去。
众人看着李朝歌戴着一顶斗笠,划破雨幕,顷刻冲入白茫茫的水雾中。马蹄踏在水洼里,溅起高高的水花,李朝歌披风在风雨中飞舞,像是一柄利刃,狠狠划开混沌的世界。
镇妖司的士兵们看着李朝歌的背影,不由询问身边人。
“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
这场雨来的迅疾,没人想在这种天气出门,少数没来得及回家的路人挤在街边屋檐下,骂骂咧咧地等着雨停。街上突然传来马蹄声,他们惊讶地抬头,看到一个女子穿着黑披风,如一阵风一样席卷而过。东都大街难得这么空旷,李朝歌骑着马,一路放开了速度,很快就到达盛元公主府。
公主府里面的人看到李朝歌,慌忙迎出来:“公主,您怎么回来了?快去找伞!”
“不用了。”李朝歌扶起斗笠,水珠顺着笠檐滑落,如断线的珍珠般散开。李朝歌衣袖已经湿了,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