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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年代] 第164节(1 / 3)

他远远伸着手,要握阎肇的手:“明天一早我将离开,在此之前,我会去趟咱们曾经住过的院子,你等我?”

“好。”阎肇回握上对方的手,说。

阎卫着急,陈美兰也着急。

在陈美兰想来,投资什么的可以不谈,苏文和王戈壁的恩怨可以不讲,但即使顾霄不给,砸箱子,也要把《土地使用证》翻出来。

虽说寺庙不会产生收益,但那是苏文的东西,凭什么就这样让顾霄带走?

阎肇向来办事情不都一板一眼,而且在任何人面前都绝不受气的吗。

他今儿这是怎么啦?

事关他娘,他就这么心平气和的要放顾霄走?

这不是倔驴,这是骡子,比骡子还不如!

……

当然,阎肇就是阎肇,任何事情,他自有自己的成算,陈美兰不过白着急。

“您跟王戈壁,似乎神交久已。”阎肇先说。

顾霄捣着拐杖说:“她是你娘唯一的知已,朋友。”

阎肇紧随其后:“她曾经从首都偷换我娘救命的药,长达四年,确实神交久矣,若是没她持续换药,我娘的病大概早就好了。”

顾霄如被雷劈,愣在原地。

其实王戈壁之所以能翻手为云覆手雨,借的,就是国内与首都,以及西平市的信息不通所存在的信息差。

阎肇原来或者自傲,不屑于顾霄谈,但如今却不得不深谈下去:“她还曾在首都不遗余力的散播,说我娘跟您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关系,我请问顾教授,您觉得有吗?”

之所以敢在大庭广众之下阎肇这么问,是因为他笃定了没有,他也希望顾霄能当着他的面否认,说没有。

可顾霄没有说话,他既不否认,也不肯定。

对方大概被阎肇这些话给说懵了。

陈美兰在默默的替丈夫加油打气,阎卫和阎斌的精神也是为之振奋。

不负所望,阎肇反握上顾霄的手,再反问了一句:“您说您有我娘的遗嘱,还是我娘亲手写的?”

……

“那您知道我娘的字是谁教的吗?”阎肇再问。

顾霄立刻说:“阎佩衡。她爱好文学,艺术,喜欢读书,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苏文小时候没读过书,虽说上过几天政府开的扫盲班,但因为是女孩子,那些年农村的风气依旧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大人并不支持女孩子去读书写字,所以并没有识太多字。

是直到结婚之后,在阎佩衡的凶,以及恐吓,还有时而疾风骤雨,又时而铁汗柔情的哄和骂声中,慢慢的,她才一笔一画学会了写字。

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什么《青春之歌》,都是阎佩衡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她读的。

她是盐关村那一辈女人里,唯一读书识字的。

因为从一开始描红描的就是阎佩衡的字,一手字写的龙飞凤舞,跟阎佩衡的字一模一样。

顾霄收到的所谓‘遗书’,字体恰跟阎佩衡的一模一样。

这才是顾霄会把那份遗书当真的原因。

“王戈壁曾经在首都照顾我父亲长达十余年,她要模仿我父亲的字特别容易。”阎肇说完,又说:“我不用看就能猜得到,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壁仿照着我母亲的笔迹写的。”

第105章 廊桥遗梦(这怕不是要她变相承认,婆)

顾霄愣在原地。

他和王戈壁通信了很多年,也是拿王戈壁当成知已的。

此番来,见了王戈壁,尚不到六十的老妇人,满头白发,瘦若骷髅,坐在铁窗之中,望着他垂泪,说自己想出家为尼,说自己要一生为苏文祈福。

还说她大女儿不小心染上了梅毒,让他一定要带她去新加坡替她治好。

还说小女儿如今吃了上顿没下顿,过得特别艰难,也恳求他带到新加坡去。

顾霄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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