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戒指戴她无名指可能大了,中指就不大不小刚刚好、仿佛量身定做一般。
中午没什么客人,珠宝店几个员工便都围了过来,一个个满脸惊叹看着眼前这白皙纤细、宛如玉指的手佩戴钻戒的效果,往日培训的话术瞬间像泉涌般出现在脑海,一个个争先恐后开始吹彩虹屁。
事实上她们没必要这样天花乱坠的吹,易漫如有自己的审美,看着纤长细腻的手指、涂着淡淡粉色透明指甲和这颗又亮又精致的钻戒,她脑海里只有一句话——人间富贵花。
易漫如自己都越看越上头,虽然上辈子自己也买过钻戒,但她那几颗加起来怕是也比不上这一颗,毕竟她就是个工资高一点的打工人,盛总可是能一口气买几层写字楼的大佬,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易漫如觉得只是认识了盛总,她的格局都有了质的进步。
能让盛总一眼相中的钻戒,自然也不会是普通货色。
于是说好只试试的,一戴上戒指就舍不得摘下来了。
易漫如欣赏多久这钻戒在她手上的样子,内心就做了多久的思想工作,好不容易理智占了上风,决定一鼓作气摘下来的她还没动手就被盛总打断了。
盛总不但阻止她摘戒指,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挑了条做工精细的翡翠镶金手链,动作自然的给她戴上,“这个也挺适合你的?
易漫如:……
这都是金钱堆砌出来,能不好看吗?
她到底没能抵制金钱的诱惑,从商场出来不但多了手链戒指,就连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也被一块纯净通透的宝石取代了,堪称鸟枪换炮。
站在商场门口,易漫如低头看着自己这身装备,都有点担心走在街上被抢劫,就愉快的接受了跟盛总回公司让程师傅送她的建议,当然她只是跟着到了盛总公司大厦的门口,这次就没跟他一起上去了,而是直接在外边等程师傅把车开过来。
一身金光闪闪的易漫如坐在车里安全得很,飞车党再猖獗也没办法从她身上抢劫,但几乎是同一时间,一个人逛街的沈亦欢就很不走运了,一不留神,就被人割开一道背包的口子、从里面把钱包抢走了,等她发现的时候,那人已经一阵风似的冲进了人群中。
又急又气的沈亦欢下意识想去追,没跑出几步就被自己绊倒摔在地上,还好碰到了几个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靳斯年。
当时的靳斯年是政府部门牵头招待的慈善贵宾,沈亦欢是被学校推荐去做礼仪接待的学生,双方都对彼此有不错的印象,身份也早已确认过,靳斯年绅士的提出帮助,遭遇变故、已经身无分文的沈亦欢便请求他送她去兼职的地方,她想问经理预支薪水应急。
靳斯年欣然同意。
于是仿佛命运的相逢,两辆车都在漫步时光咖啡厅门口停下,易漫如要早一些下车,绕过前面那辆车的时候,目光不经意对上了靳斯年,和坐在他副驾的沈亦欢。
毫无预兆的易漫如当时吓得倒退一大步,这是什么修罗场!!
第三十章 既然躲不掉,那就加入他们!……
易漫如现在慌的一匹。
比起毫无预兆在店门口跟她最怕遇见的两个人狭路相逢, 更让她措手不及的,反而是隔着车窗玻璃跟靳斯年对视的那一眼,她竟然就确定认出了他的身份——明明还没看清楚对方的脸, 原主对初恋的记忆也依然模糊的, 易漫如就是有种很强的直觉,这位绝对是让她担心了半天的男主。
搞错了她直播倒立洗头!
其实, 从柳政明来过帮她解锁原著剧情后, 易漫如不是没想过跟原主初恋兼本世界男主靳斯年遇上的可能性。她还知道这种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 但不是因为原主跟靳斯年的关系, 而是因为她作死的把女主招到到了店里。
言情小说定律, 男主总是跟着女主跑, 虽然原著里大概率没有这样一家名为“漫步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