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楠还不愿放过。
等她再次醒来,身边已经没人,只留了条信息,饭菜热着,他出门有公事。
为什么强调有公事呢,那是强调他真的是个“干净”的男人。
提到公事,煊朝朝想起昨晚浑浑噩噩的时候摸到他肩胛骨那里多了一条疤,摸着有十多厘米长,不用看也感觉得出他当时受伤不轻。
而那条疤旁边本来就有一块硬币般大的旧伤疤,以前问过,他说是上学时跟人打架,被钢筋戳穿留下的。
而新的这条,他说是在工地监工时被铁皮刮伤的。
对了,他是个建筑包工头,还是那种天南地北跑,哪里有工地就跑哪里。
“刮得挺深啊?”她不信。
“可不是,高空砸下来的,被我幸运接住了。”他笑。
煊朝朝这才发觉他的工作还属于高危行业,再对照她常用那张卡里的钱,她想她要不要劝他改行。比如就在云城随便找点生意做做,这样不必总往外跑,又可以天天看见她们母子。
不过她又好像没立场劝人改行,毕竟工作是人自己挑的,他喜欢就好。
再说,她自己本身就是盆狗血,和沈钦楠结婚在她心里其实也狗血。
她不敢要求太多。
他们认识,煊朝朝知道的就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她记得的,一个是煊朝时告诉她的。
第3章
她记得的是四年多前,她从病床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沈钦楠。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能求助的看向在她眼里既好看又有安全感的沈钦楠。
当时在她眼里,身材高大,面容刚毅的沈钦楠无疑给足了她安全。就好比是迷路的小朋友见到了警察的感觉,且她的病床前也只有他一人在照顾她,她还能求助谁?
“你是?”
那时沈钦楠的反应也有点一言难尽,话语在舌尖卷了几圈,最终反问:“你不记得我了?”
她摇头,甚至老实道:“我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他愣愣的啊了声,跟着就笑,语气特温柔的告诉她,“朝朝,我是你男朋友。”
他叫她朝朝的时候她是相信他的话的,因为她身上只剩两样东西,一本只有她一人的户口本,以及一张身份证,上面有写名字:煊朝朝。
他告诉她,她是罗城人,父母早过世,他们在一起有两年了,而这次来云城看他的时候很不幸出了车祸,把头撞坏了。
他说,他会对她负责,负全责。
煊朝朝那时深信不疑,同时也把他当求生的浮木紧紧抓在手里。
后来煊朝时告诉她的版本跟沈钦楠说的完全不一样。
在煊朝时的版本里,她和沈钦楠根本就是陌生人。在她脑子坏掉的前二十年里,她一直是煊家娇养的小姐,有疼爱她的哥哥,有对她照顾有加的世交兄弟姐妹,更有一起玩到大相知相爱的未婚夫。
这种好生活截止到煊芷的出现,那个和煊夫人季涵长得九分半像的女孩独自找上门说,她才是煊家的女儿,而煊朝朝不是。
其实她那么在煊夫人面前一坐就没人会怀疑她的真假,反倒是煊朝朝,与煊家其他三人没一笔相似的地方。
特别是煊夫人和煊芷都长了一双眼大而圆黑白分明的鹤眼,煊爹则跟煊朝时一样生了双狐狸眼。而煊朝朝有一双总带着丝似有似无笑意的月亮眼,弯弯的,笑起来时双眼里仿佛装满了月光。
用煊朝时的话来说,这双装满月光的眼睛从小不知迷死多少人。然在煊芷找上门后,这双眼有多漂亮就让煊夫人有多反感。
眼见未必真,煊夫人还是为保险起见,给两人各做了份亲子鉴定。结果意料之中,煊朝朝不是煊家的孩子。
不是就不是吧,都养了二十年了,感情本来就深厚,煊夫人还是愿意继续将煊朝朝当亲女儿对待的。
偏她的真真亲女儿煊芷不乐意了。同屋檐下住了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