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那种微微涩口的感觉,会让林若非常不适,可放在这个冰激凌中,刚好中和了青梅酱的甜味,给它增添了一份层次,最后跟奶味十足、口感绵密轻盈的冰激凌结合在一起,堪称天作之合。
这份冰激凌的美妙还不止这些——
冰激凌实在太好吃,除了刚开始那一大口,林若一直在小口小口细品,生怕吃完之后就没有了。
同时,她也深知一个问题,像这种口感极为绵密的冰激凌,往往化得很快。如果她因为担心吃光而越吃越慢,到最后,很有可能只能喝到一口牛奶青梅汤。
林若仍然忍不住慢吞吞细品——吃完可就没有了啊!
林若心惊胆战地吃着。
一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两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五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诶?不应该啊。
按照今天这30度高温,这种冰激凌的正常融化流程,别说到五分钟,两分钟时,它就已经开始从边缘融化了。到五分钟,最上面那层已经已经融化成奶油牛奶汤了。
十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十五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再后面,林若就不知道了,因为,她的冰激凌已经吃光了。
——没办法,一份冰激凌只有很小一杯,她能慢吞吞吃十五分钟才吃光,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可是,冰激凌十五分钟都还保持着新鲜出(冰)柜的模样、口感,着实让林若吃了一惊。
难道说,老板有特殊的制作冰激凌技巧?
可是,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种技术,为什么各大冰激凌厂商不能学习一下呢?
思来想去,林若都找不出答案,索性作罢。
林若心想:
这些事都是那些老板要操心的,关我什么事,我只要吃的开心就好了!
对,而且今天晚上,她可以去论坛发帖了——
关于这个冰激凌久吃不化的事,目前应该还没有其他人发现吧?这样的话,我就能做第一个发的了,好耶!
同时,林若心中还有些其他想法。
不知道为什么,吃完这个,她情绪上还自信了起来,觉得自己即使脸上长了疹子,也是整条商业街最靓的崽。
不止如此,林若之前百般抵抗百般不同意的去医院,这回,王将千随口一提,她想都不想就同意了。
五天后。
林若看着镜子里如同剥壳鸡蛋一样的皮肤,惊讶脸仿佛电影中长着血盆大口要吃人的反派。
“这,也太彻底了吧?”
王将千拿出从医院开的药膏:“没准儿是这药膏对你特别有效?”
“也许?不过,当时医生说的是,每天涂三次,坚持涂一周,才会彻底消除。可现在才五天。”
而且她也没有遵循医嘱,每天涂三次……
王将千:“可能,你运气就是比较好?”
“可是,我生病之前的皮肤,都没现在的状态好。”
这是林若觉得最意想不到的点。
王将千:“没准儿,就真像我说的似的,咱们帘城,真的有位赤脚医仙,还是烹饪医术双修那种?”
“真的有可能!那我们能生活在这儿,真是上辈子积来的福气啊。……”
距离奚曦在小吃铺上架果酒,已经过去一周多了。
距离奚曦在餐馆上架酒类产品,也已经过去一周多了。
传说中那个家中拥有藏宝图的酒类老饕,始终没有出现。
虽然说,只有一周时间,不能吸引来那位老饕的概率,比能把他吸引来的概率,显然大的多得多。
但是奚曦就是很迫切啊!!
就像玩网游接到了一个隐藏任务,明知道它被你接到后就不会被别人接到了,还是想快点完成一样。
再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