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几天,商户们就被现实狠狠地抽了一记耳光。
又几天,他们看到奚曦过来,彻底躲进自己店里不敢说话了。
有被打脸到后感到羞愧所以不敢出现的,但更多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靠,这间店竟然是奚老板开的,千万不能让她发现前两天嘴欠的人是我啊,要是发现了,我再去买吃的,岂不是要尴尬死??
“要一份蜂蜜凉粽。”
奚曦:“好。”
“哎呀,我运气这么好的吗?竟然赶上了老板亲自在这儿。那,看在我运气这么好的份上,能不能多给我淋一点儿蜂蜜?”
奚曦:“没问题。”
奚曦取出一枚已经冷却好的粽子,动作灵巧地拿丝线切割成一片一片的,放到专门的盒子里,最后淋上黄澄透亮的蜂蜜,递给顾客。
抬头时,奚曦顿了一下。
她想,这顾客,穿的可真严实。
眼下已经是六月光景,帘城的空气已经热得烫人,这边没有大型遮蔽物,地砖已经仿佛冬日的地暖。
其他顾客,已经纷纷穿上了短裤短袖。再看这位,还穿着长袖长裤,外加鸭舌帽和口罩呢,简直跟躲狗仔的大明星似的。
等等,大明星……
眼看这份蜂蜜凉粽要递出去,奚曦又收回了手。
“怎么了?老板,难道你突然反悔,觉得不该给我那么多蜂蜜了?”
奚曦压低声音:“大小姐,你就这么正大光明的站在队伍里,你就不怕被狗仔队跟拍吗?”
梁只月笑起来:“我的伪装那么好,才不怕呢!你经常跟我通电话,都没发现是我,别人怎么会发现!”
梁只月说的没错。
当时,她就是跟经纪人吵架,一气之下找了间火爆的甜品店吃东西,才结识了奚曦。即使是那次,她也没被人发现。
更别说现在,她已经有绝对的力量——有佳作傍身,被拍了也无所谓。
两人又低声闲聊几句,梁只月抱着蜂蜜凉粽走了。
只不过,这个“走”,只是相对于奚曦这间小吃店而言。对于这条街来说,她的走,只是从奚曦的小吃店,挪到了奚曦的小餐馆。
点完菜等菜的间隙,梁只月用竹签扎起一块蜂蜜凉粽。
白米粽被切的薄厚均匀,不知道竹签是不是专门处理过,扎米粽,既不会扎不起来,也不会出现米粽顺着竹签往下滑的尴尬状态。
蜂蜜的状态也非常奇特。按道理,浇在米粽上的蜂蜜,跟米粽本身是分离的,也就是说,用竹签插起米粽时,蜂蜜一定会顺着米粽向下滴,整理不好,就会弄到胳膊或者袖子上。
可现在梁只月手上的这份蜂蜜凉粽,蜂蜜全部均匀地裹在米粽片上,既不会滴落,吃进嘴里,也完全不是凝固状态,好吃的很。
难道奚曦专门对这些蜂蜜做了特殊处理?
可是,奚曦将蜂蜜倒到粽子上时,明明是她亲眼看着的,并没有经过特殊处理。
奇怪了……
梁只月一边琢磨一边吃,后来还摆出一副刨根问底的实验姿态。
可不管她怎么作,怎么摆出一副可能会狼狈收场的吃东西姿态,她都没有被蜂蜜或者白米沾到。
总而言之,这些即将被她吃掉的食物们,全都乖巧地要命,完全摆出一副“你随意,反正不管你怎样,我们都会以最佳状态被您吃掉,且保证不会损害您的任何利益”模样。
梁只月一口咬掉竹签上最后一块蜂蜜凉粽。
不管了,不想了。
这么好吃的东西,好好享受不香吗?干嘛要浪费脑细胞出来分析这个。
蜂蜜凉粽好吃,奚曦nb就完事了。
蜂蜜、白米、粽叶的清香综合在一起,让梁只月一口气吃光了全部粽子。
等到只剩下个空盒子,梁只月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竹签,拿起手机拍照片,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