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红楼来第三百二十三章 兔死狗烹,小林宝宝
刚得到国公之位许诺的史鼐急于表露忠心和出谋划策,恭声道:“王爷,臣观此子时常单人单骑,放浪形骸,而且喜欢就食于街头巷尾,毫无防备,因此非常容易趁虚而入,可使死士设伏于他必经之路上,以强弓劲弩杀之,以绝后患。”
史鼎丝毫不给自己手足兄弟留面子,嗤笑道:“他现在极得圣卷,若是被人刺杀而死,昏君绝对会把整个京城翻起来追查凶手,这天底下就没有密不透风的事,另外你别忘了,太祖皇帝当年赐给先荣国公的鱼鳞甲还在他手里,那甲和雁翎甲一样,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若是一击不死,可该如何是好?另外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刺杀天子近臣,何其的愚蠢。”
太祖皇帝当年起兵时,机缘巧合下偶然得到两件宝甲,他将雁翎甲赐给贾演,将鱼鳞甲赐给贾源,盖因兄弟二人骁勇善战,功勋卓着,远超同一时期的其他从龙之臣,并且数次冒死护驾,力挽狂澜,扭转局势,所以当仁不让的获此殊荣。
贾演死前把雁翎甲传给贾代化,只是不知为何遗失了,原因众说纷纭,至今下落不明,没个定数,实属是巨大的损失,贾源则把鱼鳞甲传给贾代善,他死前对贾母有言“将来若是有欲纵横沙场,以武立身,恢复祖上荣光的子弟,不拘嫡庶,不论远近,你便将此甲赠给他,以护周全。”
贾瑜当初弃文从武,被封为三等宣威将军的时候,贾母秉承贾代善的遗志,把鱼鳞甲送给了他,此甲的防御力确实极强,倭寇的箭失触碰到它就弹开了,火枪都打不穿,锋利的倭刀也仅仅只能在上面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关键是它非常轻便,上身后依旧活动自如,实乃一件举世无双的奇珍异宝,他每次外出都会把它穿在外衣里面,以防被敌人或者刺客近身。
“仲明说的是,行刺是万不得已的下下之选,最稳妥的方法还是隔岸观火,坐视贼子势大,必要时还可以助他一臂之力,最好到功高震主,封无可封的地步,届时即便我们不出手,满朝文武和全天下人也不会允许朝堂上有这样的权臣存在,别看皇帝现在对他信重至极,但真到了那一天,他定会心生猜忌,痛下杀手,像他这种臣子,古往今来能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史鼐大礼参拜道:“王爷英明。”
史鼎则来了一句“王爷圣明。”
忠顺王自言自语道:“这皇位原先就是本王的,他不过是蒙蔽世人,窃居权柄,论能为,本王不比他差,林海啊林海,当初本王屡次招揽你,以国士待之,你不仅不领情,反而痛斥本王心术不正,德不配位,继承大统后会有社稷倾覆,江山易姓之忧,他能上位,你居功至伟,但本王觉得,你女婿女儿和你相见之日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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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上书房。
戴权踩着猫步从外面走了进来,将一张纸双手奉上,景文帝搁下御笔,揉了揉太阳穴,默不作声的叹了口气,接过来看了看,冷声道:“朕的爵位岂是说要就要,说退就退的?少年意气!不过这位史老太君的确是老湖涂了,为了那个含着块破石头而诞,天生怀有大气运大富贵的废物,什么破事都能做的出来,也不怕遭世人耻笑唾骂,呵,他们荣国府现在的名声已经烂了大街,贾演和贾代善的脸面都要被这些不肖子孙和无知妇人给丢完了。”
随后,他又意有所指的说道:“有些人,无论做多少好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可,贾瑜是这样,朕亦是这样。”
戴权小心翼翼道:“万岁爷,依奴婢的愚见,还是让探事司在宁国公府里发展些眼线和间人吧,不然贾少保在背地里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您一概不知啊。”
“不必,朕实在是没有兴趣知道他天天睡了几个女人,和女人说了什么样的甜言蜜语,来人,传贾瑜即刻进宫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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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国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