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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大迷宫 第3节(1 / 3)

缇娜奖励般抚摸着煤球,恍惚间有种自家小宠物在狗狗公园交到朋友的欣慰错觉。

“等我一下哦,我记得,迷宫的契约魔法是在这一页……”缇娜翻开了魔法书,“不好意思啦,因为我还是第一次做迷宫的契约者,用魔法什么的也还很不熟练。”

“哦,在这里。”

她一边捏着魔法书,一边把手放在了蓝色史莱姆的脑袋上,“从今以后,我负责提供你生存的魔力,而你负责守卫我的迷宫,没有问题的话,契约就成立了?”

蓝色史莱姆蹦跳着撞了一下她的手心,它额头浮现出缇娜曾经画过的五角星纹章,而后消失不见,但缇娜已经也能从自己的意识中察觉到它的状态了,只不过联系没有和煤球那样紧密。

魔法书无风自动地翻过了两页,记载着迷宫现状的那一页上,契约魔物数量变成了“2”。

“没想到还挺顺利的。”缇娜站起来看了一眼像是洞穴一样的第一层迷宫,煤球吸引她注意力一般上下跳动起来,发出“叽叽”的叫声。

缇娜摸了摸下巴:“嗯?你说你能帮我把迷宫里的史莱姆都找出来,我在这里等就行了?”

她目送煤球带着新加入的蓝色史莱姆蹦蹦跳跳远去,好笑的再次翻开了魔法书。

这本书里也有相当详细的怪物图鉴,史莱姆在其中算是最常见的怪物。

缇娜阅读着图鉴上史莱姆的习性——这种小怪物是生命力相当顽强的怪物,只要是人迹罕至但还有魔力残存的地方,过一阵子就会长出这样一群小怪物来。

它们没有性别,吃一切带有魔力的东西,只有有足够的食物就能分裂出新的同伴,很容易泛滥成灾,但因为攻击力低下相当好打倒,所以也造不成大问题。

有学者认为,史莱姆拥有足够的食物,积攒足够魔力的话,就会进化产生特殊能力,但大部分史莱姆都控制不住自己分裂增加族群的欲望,所以这个种族很少出现强大的个体。

缇娜摸了摸下巴,有食物就能分裂增加数量啊……

虽然是要带魔力的食物,比如神奇的草药或者是魔兽的核心这类东西,但怎么说也比用魔晶从魔界召唤要划算一点吧?

毕竟她现在手头十分拮据,也不知道没有人来的迷宫多久才会形成一块魔晶,为了必要时候联络萨克达,产生第一颗魔晶肯定是要留下来留作紧急召唤用的。

另外,根据魔法书上的介绍,魔晶还有许多诸如激活防御阵法、制造幻境之类的用处,最好还是能存下一些应急用。

现在能在召唤魔物上省下一点,那就再好不过了。

所以她现在的目标其实是——寻找史莱姆能吃的食物。

书上说,这是冒险者盛行的太阳纪元,人类的强大无可比拟,恶魔退居魔界,神族高居天界,而人界的这些稀有种族,大部分都变成了附属。

他们拥有诸神赐予的力量,远超巨龙的财富,无可比拟的技术……那么一定也有很多含有魔力的食物。

——其实也有她对这个世界感到好奇,多少想要见见人的原因。

缇娜展开了地图,这样的话,去人类城镇里弄点食物来喂养史莱姆,应该就是迷宫扩张最方便的手段了,只不过……

她伸手捻了捻自己银白色的发丝。

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拥有魔法天赋,而拥有什么样的天赋也相当好认——看头发的颜色。

金色是光系、红色是火系、黑色是暗系……以此类推,但缇娜拥有来自异界的灵魂,她的魔法天赋是“无”,也是“全部”,所以头发才呈现了这样的银白色。

缇娜花了一点时间接受自己在“梦幻”和“杀家扛把子”的界限上来回摇摆的新模样,最后坦然认定,虽然这玩意被染成了银白的,但依然无损她的美貌。

咳。

反正这个世界的大家都这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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