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塔索克河附近的一间旅馆内。
阴了几日的天气终于好转,傍晚灿烂的阳光斜斜透过窗户搭在了罗尔斯的身上,窗外逐渐喧闹的声音传入耳中。罗尔斯紧闭双眼,薄薄的眼皮下眼珠动了动,右手扯住一旁已经被晒暖的薄毯盖在了自己身上。
最近几天罗尔斯过着的黑白颠倒的日子,每天下午五六点钟起床吃饭,在天色渐黑时,顺着塔索克河开始寻找对应的场景,即将天亮时拿出提前买好的酒,喝得浑身酒气,再返回旅馆睡觉。
对了,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从廷根来贝克兰德的一个地下拳击手,因为附近还没有酒馆收留他,所以只能先居住在这件旅馆的阁楼。白天睡觉,只有在晚上才会去酒馆打拳,然后在酒馆喝醉返回旅馆。
罗尔斯毕竟在廷根上过学,廷根的口音和贝克兰德相差也不大,模仿起来还是比较相似的。加上“野蛮人”的体格和那茂密的络腮胡,在东区惩戒黑帮养成的彪悍气质,走在路上绝对是不好惹的那类人。
至于为什么要有这个身份,一个是为了扮演,让自身的气质更接近“野蛮人”;第二就是找一个理由,一个合理留在西区,每天晚出早归的理由。
这里毕竟是富豪集中的西区,哪怕靠近塔索克河,靠近郊区,警察的盘查也是很严格的,特别是北区老兵街的事情之后,每一个可疑的家伙都会被警察盘查。
索性罗尔斯的身份是经受得住考验的,即使西区警察局去调阅廷根的档案,也是有这个人的,这是“恐惧子爵”伯德·马斯坦的力量加上金镑的魅力的效果。
这几天的搜寻因为红月的久不现身,罗尔斯只是在搜寻过的地方圈定了几个可疑的地点,等到红月出现才更好判断。
或许是因为“堕落母神”占据了月亮,每当满月前后几天,红月都会清晰的挂在天上,罗尔斯不用担心红月一直不出现。而这个现象,黑夜女神的信众将其认为是女神“绯红之主”的象征。
搜寻无果,罗尔斯不是想通过监视因蒂斯大使馆或者黑骷髅党总部,暗中跟着他们,最后在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可终归是放弃了,风险太大。
两方究竟会派出哪些人,他不清楚,但是有些人罗尔斯还是知道的。
因蒂斯一方有罗大师在,“占卜家”和“无面人”的能力无论是监视还是反监视都是一把好手;黑骷髅党背后至少一位“死灵导师”,能和周围的灵进行沟通,在反监视方面也是一把好手。
仅仅是明面上的两个人,已经让罗尔斯放弃了暗中监视的选择,继续纯靠精力去搜寻。
等到阳光离开阁楼,阁楼内陷入昏暗时,罗尔斯才起身,直接推开阁楼的门,走下陡峭的楼梯去一楼的盥洗室,那里是住在不带盥洗室房间的客人洗漱的地方。
看着已经出现裂纹的镜子里的自己,肤色粗糙,眉毛杂乱,头发油得泛光,嘴边的络腮胡也蜷曲纠结,嘴角掀起一抹苦笑,他还是第一次保持这种装扮那么长时间。
“野蛮人”马上变“野人”了!
避开胡须,胡乱地洗了把脸,也不擦脸,双手胡乱在身上一抹,罗尔斯面无表情的走出了盥洗室,他不需要装凶狠,面无表情配上彪悍野蛮的气质就足以让人畏惧。
来到旅馆前台,在那个脸上有点点雀斑的女孩畏惧的眼神中,拿了四条黑麦面包,还有一碗鳗鱼汤,坐在一旁吃了起来。
旅馆所在的塔索克河这一边,人口稀少,但是收入不错,他们往往都是一些中产家庭,又不想付出昂贵的租金却只能租住在乔伍德区狭小的公寓内,所以选择在这里居住。
而塔索克河对岸,同属于西区,但是和大桥南区接壤,人口众多,收入却要低了很多,他们都是为西区富豪的农场和酒庄做临时工而获取收入的。
这些临时工人在工作中往往会被农场和酒庄的管理者而刁难,没有饭食,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