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感觉,脸上传来一种湿漉漉的异状,同时脸皮上似有人拿鬃毛刷子刷过似的,火辣辣一片刺痛。睁开眼睛,实然发现一只硕大的狗头,吓得不由自主地往后一缩。定住神再一看,孙思邈则静静的站在床边看着自己,也不知看了多久?一只手还轻轻地抚摸大狗的后背。
“孙老头,你要吓死本少爷吗?一大早不睡觉,跑别人床前来吓人?不就占了你的床吗?还你还你,本少不稀罕。”
让大狗舔醒的秦朗,借着胡搅蛮缠的胡诌,遮掩着自己晚起的尴尬,因为秦朗看到门口太阳晒进来,屋门的影子快要垂直地面的样子,已经大致判断出,此时已经快接近中午了。
孙思邈见秦朗醒了,不在看他。拍拍狗头,起身往门外走去,同时头也不回的说道:“换上衣衫,出来吃饭。”
秦朗低头一看自已的阿迪套头运动服,已经不成样子了,好多破洞,同时也绿一块,灰一块,黑一坨的,肮脏不堪。低头闻了一下,一股酸臭一下子就窜上脑门顶,差点没把自己恶心的吐出来。
伸腿一看,裤子也同样如此,只不过已经变成了七分裤,多余的让秦朗用来做成口袋和裁成了保命的布条,前几天就用掉了。床头放着几件麻衣,地上的运动鞋也已经看不清本来的模样了,旁边又多出了一双半旧的麻鞋。看尺码应该比自己的鞋略小一号,应该是孙大神的换洗鞋子。
秦朗麻利的下床,依旧踩上自己那大N号的鞋子,抱起床头的麻衣,往门外走去,并不停留,向孙思邈丢下一句“老头儿,你先吃,不用等我。”就朝坡下的小溪走去。
太阳照在身上暖暖地,秦朗边走边凭经验判断此时应该是五、六月份,昨儿一天也没和孙大神聊到具体时间,只能确定是贞观三年,月份只能凭本事判断了。
穿越来到大唐好几天了,此时秦朗的心情真正的放松下来,才有机会欣赏一下美景,不得不说,老道是个高人,真真正正的方外高人啊。秦朗站在门前缓坡上四处观望,此处地形真是藏龙聚气。老道选的位置,正好处于两个小山岔缓坡转折交界外,坡度平缓,视野开阔,小溪在此处变得舒缓、开阔,恰似有一点小小水面的静湖,对面山坡上此时正开满不知名的野花,黄色的、紫色的。一片片的夹杂在一起向上延伸而去。远出的绿树如一排排绿色的裙边似的,拥抱着这片花海。
老道的茅草屋就在小河另一边,出门就可看见对面花海,茅屋建在缓坡上。老道在门前平整出来一块小院子,估计是平时活动身体用的,坡前坡后开辟岀一块块大小不一的药田,往屋后的坡上延伸而去……
人间仙境啊,怪不得陶渊明要“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呢。”没有被开发的绝景之地,前世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属于秦朗,远离世间喧嚣和烦恼,估计秦朗能住到老死,也不会舍得出去的。
依依不舍的看罢风景,来到溪边脱下自己的衣裤,踩着鞋子,站进小溪中,溪水还是有些冰凉,水中倒映出一个脏兮兮的少年面容,看年纪也就十四、五岁,短发,光个膀子,四肢匀称,一张称不上英俊的脸,但是耐看,没有什么大毛病,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眼睛有点小。
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但是下身的本钱,似乎已经够厚实了,还有点细嫩的毛毛长出来了。捧起几捧水胡乱的抹了几把脸,再看,水中只有一圈圈涟漪和一些破碎的倒影。
此时,秦朗的“中二”加阿Q精神又冒了出来,心想:好一个帅小伙,也就是帅过陈老师,强过白古,他们来了都得绕开我。其实自己心里清楚,自己就一个中人之貌,属于丢人堆里面,绝对找不出来的那种。
抓起自己的衣裤,放在溪水中淘洗了几下,已经洗不出来了,就着手,用衣服擦洗了一下全身,冰凉的溪水,刺激得秦朗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赶紧拧干衣服,抹完身上的水珠。
四角裤衩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