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可能允许,要是能见光的事,不就找警察去做了吗,干嘛要找侦探。”修唰唰地翻着杂志,直到看见彩色写真照时才会拉下墨镜,停住看上一眼,“无论在台上多么光鲜亮丽,台下也是人,怎么可能没有生理需求。”
伊尊嘴角抽搐着,回过头,“我以为只是接吻拥抱之类的事。”
“想不到你的想法还这么纯洁,比起把钱追回来,和她那情人交涉把床照销毁掉才是一等麻烦的事。不然丑照一流出,代言违约金,事务所那边的合同,可都有的赔,那时候我能拿到的委托金就只有押下的一半了。”
“你可真是醉心于钱的生物。”
“你不也是吗?”修反驳了一句,“不过离谱的是,那女人竟然要和我辛苦带回来的情人和好,说完全可以原谅他偷钱的事。”
“还有这么纯情到傻的女人啊。”
“但那情人却不同意,哭诉着就是因为那女人的玩法越来越重了,他已经忍受不了了才逃走的。”
伊尊无语地将泡沫吐在洗手池里,偏转过脸,修果然是挑着眉得意地看着他,一脸坏笑。
“要是真因你的原因,伊贤俊二和久木绫子在一起的,你不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吗?”
“男女相恋,人之常情,和我有什么关系。”
“知情不报。”
“要说知情不报的话,对双方可都是一样。”修耸了耸肩膀,将杂志一卷敲了敲桌子,“伊贤俊二是在经纪人的陪同下来到事务所的,问及详情时他毫无芥蒂地坦白:‘只是睡了一觉,就把自己当成女友了,纠缠下去真是不可理喻。下次要擦亮眼睛,出来玩不能再找这种不懂事的疯女人。’”
“被粉丝做出过激行为,纠缠.........是说他之前把别人睡了吗?”
“那个粉丝还是未成年,还好没有怀孕,不然事情就大条了。虽说如此,他可是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最后也只是在我和经纪人的强烈要求下,私下向那个女孩不情愿地道歉了而已。”
伊尊用三指扶着额头,终于是走到修对面坐下,“这种人渣,不应该抓起来吗。”
“女孩是自愿的有什么办法,说不定还有人很羡慕呢。”修若无其事地给自己倒了杯茶,“把性别换一下,你被喜欢的女偶像或是说女星睡过,会产生吃了大亏的想法吗?纠缠着也只是想再来一次,甚至还会想着求得长期炮友关系,人性本就如此啊。当然,强奸就是另一回事了。”
“你可不要以为人人都是这样。要是和不喜欢的人发生关系,人再漂亮我也不会乐意。”伊尊强调道。
“嘛。你去风俗店吗?”
“不怎么去。”
“没有经验就坦诚一点,这没什么。”修怜悯地望向他,“追星就和去风俗店一个道理。”
“哈?这两个哪里相似了!”
“看好看的人表演吗?”
“有时吧。”
“握手吗?”
“出点钱倒可以。”
“和经营出来的形象交流吗?”
“..........”
“演员的最高追求,或许是大河剧,或许是成为艺能界的幕后大佬,亦或是织构出复杂的男女关系。对于粉丝而言,就很简单了,最高追求便是把追星变成去风俗店,和偶像近距离、零距离甚至是负距离,还有人能娶到对方或是嫁给对方,那就更厉害了。不过这类人的标配是社长亦或是更厉害的**。”
“你的世界观还真有够扭曲的。”伊尊呡茶道:“单纯的只是想守望偶像的粉丝,也不是没有。”
“我不否认有性格和人品的因素影响。但目光已经确定的人可抵御不住诱惑,就像趴在橱窗外盯着商品的人,已经完全被拿捏住了。这个时候只要挂上打折的牌子,亦或是换上更合适的商品,甚至是限时。”修将脸靠近,微笑着道:“打个比方,橱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