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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知青有个娃[七零] 第11节(2 / 3)

米秀秀:……死扑街,小村姑怎么你了?

他的话说完,好几个人脸色乍青乍白。

人就是这样,只要没人戳破自己干的坏事,他们就能把自己伪装成岁月静好的正义之士。

一旦摆在明面上,就开始受不了了。

孔舟阴阳怪气完朱小兰,立刻对着其他人义正言辞道:

“郗孟嘉有逮兔子的本事,宁愿给大队长送人情,也不分给大伙儿。”

“我们刚到这里时就说好了,每个人的口粮放一起,饭都一起做,他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就是破坏知青队伍的团结和纯洁,必须让他给个说法。”

话题忽然上升到革|命队伍纯洁不纯洁上面,没一会儿就有墙头草跟着讨伐郗孟嘉。

“哎呀,孔舟也没说错的呀,郗孟嘉这回就是做得不对。”

“大家多久没见着荤腥了,就他大方,全送人了……”

“……”

好似跟着讨伐对方,被孔舟怂恿着抢了郗孟嘉口粮的事就不是他们干的一样。

“郗孟嘉,你怎么说?”

米秀秀认得说话的知青,她叫王璇,是最早那批知青中的一员。

中华叔(大队长)曾夸过她觉悟高,办事周到踏实,是知青大院的老大姐。

这会儿就听老大姐一脸严肃地看着郗孟嘉,说道:“如果你不认可咱们制定的规矩,那我等一会儿把你那份口粮还给你,你跟大家拆伙。”

郗孟嘉沉默着,抓起衣服在清水里漂洗,拧干。

他似感到苦恼,一只手抚了抚眉头,看着仿佛要息事宁人:“我——”生病加长时间被这群人排挤,克扣食物,让他整个人形销骨立,让人看不过眼。

米秀秀心里不落忍,冲动之下脱口而出:

“你们什么规矩呀?”

“大家都交了口粮,你们吃得肚儿溜圆他饿成皮包骨,这就是你们的规矩?哎哟,我这个小村姑真是见了世面了呢。”

“还有啊,能捉兔子是他的本事,他的东西他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凭什么给你们说法,你们沾不着荤腥怎么怪上他了?从来只听过当爹妈的管孩子吃喝,他总不可能是你们爹吧?

脸真是大的咧,比我们村这片海还大。”

“一个个的还知识青年下乡呢,知识在哪里我没瞧见,我就见着了满地的脸皮!”

第12章

米秀秀是真看不惯他们。

捉不到猎物重要吗?

她们又不靠山上的兔子野鸡过活。

一个个有手有脚,稍微勤快点嘴甜些,多少能跟着村里的渔民学到几分本领。再不济,只要愿意放下城里人的架子,跟着孩子们赶海还不会吗?

这儿可是贝类最丰富的村子了。

类似的白蛤以及大家常说的花蚬子在这里多的是。赶上大潮活汛的时候,还能赶上青蛤。至于鱼虾,那更是从来不缺,家家户户谁不储存干鱼干虾呢?

每年渔汛,捕鱼队捕到的海货七成卖给新乡码头的渔业公司,这笔收入年底再给村民分红,而另外三成切切实实分到大伙儿手里,知青大院也能分上一些。

何至于沾不上荤腥这么离谱?

住在宝藏旁边都支棱不起来,这能怪谁?

真是越想越来气。

几个知青傻了,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米秀秀在骂他们不要脸。

女知青脸皮薄,被臊得不敢抬头,男知青一个个目眦欲裂,拳头紧握。

王璇的“老大姐”面具不知不觉裂出一道道缝隙,又气又尴尬。

她嘴唇哆嗦,不可置信地瞪着米秀秀,被她眼底蹿动的火苗灼烧得不敢再直视,仍不放弃描补自己的人设,便有些色厉内荏道:“这是我们知青内部的事,跟你没关系,你少多管闲事。”

米秀秀才不怕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们欺负人我没瞧见就算了,既然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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