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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两老入狱(3 / 4)

衣卫也是讲人权的地方,选择性还是会给大家的。

钱百户拿起一个毛刷一样的东西,建议道“我觉得这件挺适合你们这么些老年人,”

这东西学名不知道叫什么,弹琵琶还是琵琶弹,在官方文献中没有记载,估计是锦衣卫自己发明的,用法也很简单,在你一处的皮肤反复摩擦,毛茸茸的毛发擦在皮肤上还是很好受的,可是重复几千次几万次,甚至是几天几夜呢,那种滋味就可想而知,先是表皮破裂,接着是肌肉,骨髓,一点点直到死亡,像极了拜金女的爱情,先甜后面都是苦。

据说这种刑罚在大明帝国极少用过,但是有这么一位御史体验过,现在他的坟头已经长草,而且十年坟也已经上完。

其实他死的也是很冤的,当今圣上喜欢吃猪肘子那是天下皆知的,身为御史给当今圣上提出意见是件很正常的事情,现在的百姓还在吃糠咽菜你天天吃肉实在是不合适,当然了也不排除这位御史有通过弹劾增加名气的嫌疑,毕竟大明帝国的官员与前明一样奇葩。

润色几日之后,这位御史上了一道奏书,

臣闻圣天子以俭治天下。孝宗三月不食鱼肉,孝康敬皇后工种纺织种稻。

臣大同府人士也,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里。其间如关外当抑河之败,黔南当围困之余,人民奔窜,景象凋残,皆臣所经见。然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臣乡之灾异者!臣见诸臣具疏,有言父弃其子,夫鬻其妻者;掘草根以食,采白石以充饥者,犹未详言也。

臣今悉为皇上言之:臣乡,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毫不之怪,曰:“死于饥与死于盗尔,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然陛下每食每餐食肉,奢靡如此,不知百姓之苦,君舟也,百姓水也,百姓载舟亦能覆舟,圣上亦如此,乃亡国之兆也。

文言文不好理解,大概的意思就是老子转遍了天下,老百姓都是食不果腹,而你天天吃肉,老朱你觉得合适嘛!你这是败家啊,挖大明帝国的墙角啊。

不得不说这位御史文采斐然,摆事实讲道理说的头头是道,而朱熹洛无法接受,自己冒着那么大的风险走上危险系数极高的造反之路,不就是为了吃点肉嘛,你丫丫的乱逼逼啥,估计朱熹洛那段时间心情也不好,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孩子不听话,更年期提前,或者是肉吃的太多,肠胃不适,总之老朱很生气,于是就把这位御史送到了锦衣卫。

一直以来,大臣们都有渴望廷仗的传统,朱熹洛早就知道,成全别人恶心自己的事情不能做。因此使用廷仗的时候很少,还是送锦衣卫,方便快捷。

而锦衣卫估计也是最近业绩太差,渴望破获大案,于是御史遭殃了,只是稍微一审就审出了大问题,这位御史可不像他所说的廉洁奉公,知民疾苦,家里良田千顷,家中子弟更是霍乱乡里,欺压百姓,无恶不作,欺行霸市,更重要的是御史家中妻妾成群,等待排队摇号的女子还有几十位,而且家中每日消耗粮食千斤,肉类无数,就连他家的狗吃的都是猪头肉,朱熹洛怎么不生气,御史悲哀了,鉴于御史大人如此廉洁奉公,朱熹洛给了他一种最廉价的死法,也就是上述的刑罚。

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干什么的,但是在牢狱出现的东西就不会有一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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