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杨必成。
因为冲在最前方,身边只有老兵班副王长寿紧跟着他。
所以,他们不是三人组,是二人组。
他们的面前,赫然站着三名端着步枪的日军。
面对这名刚刚用步枪戳死自家强悍军曹的瘦弱中国士兵以及一名面容沧桑满是皱纹的中国‘老兵’,三名日军步兵脸上涌满了狰狞。
这两个中国人,只有一杆步枪,只需一杆步枪格挡,另外两杆步枪直刺,不出意外的话,两秒钟之后,两个中国人只能绝望的在三八刺刀的捅刺中跪地哀嚎。
他们甚至已经看到了年轻中国士兵眼中浓浓的恐惧以及中国‘老’兵已经僵硬的面部肌肉。
是的,王长寿比杨必成还要更恐惧。
因为,他曾比杨必成更多的看到了死亡。
被子弹打死的同袍,被刺刀刺死的兄弟,被炮弹炸死的长官,被毒气弹生生熏死的战友......
无一例外,他们的眼睛都是灰蒙蒙的,他们脸色都是犹如火纸一般蜡黄,他们的躯体因为失去了大量血液或者是没了魂,变得有些轻飘飘的。
死亡,从来不是壮烈,而是狰狞!
他想活着,不想变成那样,也不想被孤零零的葬在这片野地里,然后一点点变臭,成为蚂蚁臭虫的食物。
他还想看到故乡秀丽的山水,他想看到妻子不算秀丽却温暖的面庞,他想看到穿着粗布衣裳女儿望向自己惊喜交集的笑容,他更想拿上军饷给女儿买最漂亮的嫁衣,看着她走向那个英俊朴实的青年,从此有人代替他照顾她了啊!
他不想死,想活!
可面对这样三名日军,他的战友们,距离他最近的也在十米之外,而他们,也需要面对日军的刺刀,最少十秒钟之内,不会有人来帮他。
十秒钟,足够他和杨必成这个臭小子死上好几遍了。
王长寿很绝望,很恐惧,却没有后退。
“躲我背后!”王长寿的声音因为恐惧甚至都有些嘶哑。
双腿微微颤抖,双手却把枪握得更紧了。
直到这一刻,他也没忘记自己的责任,他再如何惧怕死亡,也不能让那个瓜皮死在他的前头。这是连长将杨必成托付给他的时候就交待过的。
瓜皮,可是他家里的独苗苗了。
中国两名士兵面对死亡即将来临在战栗,日军已经稳操胜券,他们已经迈开大步,双臂前伸,即将怒吼“杀鸡鸡!”
可惜,他们只看到了瘦弱型中国士兵提着步枪捅刺上床美野军曹的那一幕,却没看到他们的军曹是如何憋屈的倒下的。
而那,都是因为一把半自动型勃朗宁1911手枪。
最要命的是,七发弹匣里还有四发子弹。
所以,杨必成毫不犹豫的举枪开枪。
不管不顾,举枪连续扣动扳机。
面对三把寒光闪闪的刺刀,生性胆小的杨必成不可遏制的生起浓浓的恐惧,重新回到了‘胆小鬼’状态。
那一刻,他彻底忘记了堂兄们战死的仇恨,忘记了他想替堂兄们报仇的愿望,甚至忘记了他原本是想死来着。
恐惧!终究是唤起了他生命最原始的本能----生存。
所以,他拼命扣动扳机,以最快速度扣动扳机。
能不能击中目标干掉日军或许已经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要在自己被刺刀刺中之前打空所有子弹,不能浪费营长临行送给自己的好枪。
大脑一片空白,唯留生物的本能,却让这个因为兄长的保护几乎没有任何战场经验的‘新兵’无意中进入了人枪合一的境界。
速度快至惊人压根就没有瞄准的四枪竟然没一发子弹打空,全部落在他面前不足3米的日军步兵身上。
最牛逼的是,雨露均沾,一名日军都没落下。
哪怕是最后中枪的那名日军竭力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