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芸不自觉地瞥向床上正在沉睡的少年,她和他虽在名义上已成了亲,但那天与她真正拜堂的竟然是只公鸡。
越想心中越郁闷。
她轻轻穿好衣服,抬腿便向外走,决定去会会那只漂亮的大公鸡。
“小芸,你怎么起得这么早。昨夜我听到你的脚步声,进进出出,一定很辛苦!再回去多睡会儿吧!”田秀兰一边把公鸡脚上的绳子系在院中一棵低矮的树木上,一边微笑着抬头看向苏小芸。
“娘,不用了!我睡得很好!”苏小芸轻轻摆摆手。
果然是那只漂亮威武的大公鸡,苏小芸美丽的睫毛不断闪动,一时兴致高涨。
“娘,你不是说这只公鸡跑掉了吗?它怎么又回来了?”
这只公鸡,她只在成亲那日见过,听说当日夜间就不翼而飞了。
后来又听顾珠说,这只公鸡是他爹在凌州集市上发了一两银子,左挑右选才买回来的。
“是呀!我找了好久,也不见它的踪影。方才,我一开大门,便看见它趴在门外,难道是它流浪了几日,又找回家来了?”
田秀兰也是一脸疑惑,难不成这公鸡也通人性,还认识回家的路?
“哦!原来是这样。那就先留下它吧!我去拿点粮食给它吃!”说着,苏小芸便向灶房走去。
待到顾珠起来时,便看到苏小芸一个人蹲在公鸡面前,默默地注视着它。
“嫂子,你做什么呢?”顾珠微微皱眉,向她跑过去,“听娘说,这只公鸡是自己找回家来的?”
苏小芸微微点了点头,低声回道:“我现在在思考,该怎么处置它。”
这只公鸡虽然长得很漂亮,但它已是一只成年鸡,每天要吃很多粮食,已不适合再喂下去。
如若把它杀了吃掉,又有些于心不忍,毕意它与自己之间还有那么一点牵连。
让她眼睁睁地看着一只和她拜过堂的公鸡被家人杀死,当着她的面吃掉,她还真有点做不到。
“处置它?这不简单吗?正好家中有很多板栗,稍候让娘把它杀了,再做一锅鲜美的板栗炖小鸡,不就完了!”
顾珠眨巴着自己的大眼睛,想想那鲜美香浓的味道,不禁咽了一下口水。
“那日拜堂,它可是代表着你哥!你就这么忍心?”苏小芸眉心皱起,扭头看她。
这丫头怎么一想到吃,脑子就这么灵便呢。
顾珠一愣,嫂子说的也有道理。即便这只公鸡那日代表着他哥,那也不能一直留着它呀!
她蹲下身,仔细观察面前这只公鸡,只见它高大挺拔,气宇轩昂,羽毛华丽,还真的挺好看,怎么越看越像他哥呀!
若说她哥是西山村最美的少年,那这是大公鸡也定是鸡族中最出众的一只了。
把它杀了吃掉,还真有点可惜。
正当顾珠的发呆之际,苏小芸突然眸光一闪,唇角上翘:
“阿珠,既然这只公鸡代表着你哥,那我们若把它炖了专给你哥一人吃,这样他们岂不就是一体了?况且你哥现在生着病,正需要补身子!”
日后她也不用看着这只公鸡,心中生出复杂的情绪了。
顾珠转头看向苏小芸,觉着嫂子这个想法很不错,只是自己不能吃上一块,心中难免有些失落。
“好!就这么办了!”苏小芸对自己灵机一动的想法十分满意,没等顾珠的回答,就起身向灶房走去。
苏小芸立即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田秀兰,让她把那只大公鸡杀了,晌午再做一次板栗炖小鸡。田秀兰也很赞同她的做法。
当苏小芸端着一碗米粥,兴高彩烈地走进房间时,顾泽已经披上衣服,从床上坐起。
“什么事,如此高兴?”看着她春风满面的笑,顾泽轻挑眉梢,一脸好奇。
轻轻走过去,用手试探他的额头。
太好了,烧终于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