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璇在滨湖公园找到了池笙。
她正坐在湖边石凳上,湖里有不少人正在划船,欢声笑语传过来,越发显得她形单影只。
乔璇走过去坐下。
“找到了吗?”
池笙摇头:“暂时还没有。”
事情比她想的要复杂得多,是小茜男友的朋友在找这种金鱼不错,但谁想又是朋友的朋友,这么短的时间内都不知道转了多少道手。
警察说,找回来的几率很小。
池笙真的不理解,偷她金鱼做什么。
说难听点,芝麻包是土都埋半截的金鱼。
兰寿体型长不了多大,况且金鱼的观赏价值就在两至四年,或许是因为外行看不出来,他们根本不知道芝麻包已经七岁了。
兰寿这个品种的金鱼,本就娇贵,她心疼芝麻包会受罪。
“你还喜欢俞洄吗?”
乔璇知道,芝麻包是俞洄送给池笙的金鱼,对她的意义肯定不一样。
池笙有片刻的征愣。
还喜欢他吗?
其实她也不清楚了。
起初,她满脑子都是恐慌,和芝麻包的感情暂且不提,似乎她和俞洄之间唯一关联就这样彻底断掉。
可等冷静下来,她发现,一切不过是她给自己设定的可能性罢了。
就算芝麻包没有被偷,某天也会轻轻漂浮在水里,不再灵活的游动,不再会撞进她手心里跟她贴贴。
那时呢?结果是一样的。
芝麻包根本就不是他们之间的关联。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关联。
似乎时间过太久后,喜欢这种东西,就会慢慢变成一种执念。
执念于遗憾,执念于在她最好的青春里,没有一个完美的句号。
哪怕是不完美的句号,她也没有。
如果她和俞洄在一起后又分开了,她都不至于这么念念不忘。
“你还记得我大三说出国去看金鱼展了吗?”
乔璇没开口,只静静听着她说。
“我改道去了纽约。”
说不吃惊是假的,乔璇嘴唇微张:“你去了纽约?去”
“我去找俞洄了。”
池笙低头笑笑,眨去眼中的酸涩:“但我没有见到他。”
她候机时,见到一个男生从人群中冲进安检去找要离开的女友。
那一秒,似乎困扰了她多年的结像是突然被解开。
是啊,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应该奋不顾身地去找他吗?
早就申请好的签证终于有了它该起的作用。
她当即改变行程,飞往纽约。
上飞机前,她给俞洄发了一条短信。
可落地后,看着陌生的国度,临到关头,她又退缩了。
好像那莫名生出来的勇敢,已被十几个小时的航程一点点给消磨、殆尽。
而发给他的短信,也没有回音。
最终她还是去了纽约大学一趟。
她想赌一赌把。
她告诉自己,遇见了就跟他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了你好久,我现在也还是喜欢你。
可是没有。
确实,只有电视剧里的人才会在茫茫人海中遇见,才不会错过。
在乔璇来之前,她也在想,她还喜欢俞洄吗?喜欢为什么又不肯主动?
或许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应该卑微到底。
可她做不到,她不愿抛下那点自尊,想勇敢,又害怕丢了自己。
这是不是也证明她没那么喜欢俞洄。
有时连她也觉得自己太锱铢必较,总在想,为什么不是他先主动。
喜欢一个人会去找对方,而他自始至终都没来找过她。
答案已经很明了。
其实许多事,很好想通,从前不过是她刻意躲避而已。
拽着过去那一点点蛛丝马迹不肯放手的是她自己,以为自己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