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灵之点点头,“他被人称为神医,治个伤疤还不简单。”
“那不如让他给你治?”
“不用,等我再学两年,自己就可以治了。”
林氏:...
人家是神医,你难道学两年就能成神医?
“闺女,虽然你不在意容貌,可世人皆爱重容貌好的人,哪怕当官,长得丑的都当不上,只能当小吏...不是一定要你嫁人,娘听到那些人骂你丑,心里实在难受,我的灵之本是个多么美貌的姑娘啊。”
这话说的孔灵之心里又酸又涩,“母亲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答应您,一定会治好脸的,只是如今我以女子之身当郎中治病,本就容易招惹闲话,长得丑还好些,若是好看了...”
她可以想象的到,到那时,来看病的男人都要被怀疑是不是跟她有一腿,说不定还有地痞流氓借着看病的名义来骚扰她。
流言可畏,在有足够的实力之前,她不急着恢复容貌。
林氏如同一盆冷水淋下,瞬间胆寒到发颤,她猛地抱住女儿。
“我们不当郎中了行不?咱们就卖点药材,好好过日子。”
孔灵之拍拍她的肩膀,“娘,你别担心,如今我名声好,又是个毁容丧父的可怜女子,不会有人欺负我的。”
当然,王家那群黑心肝的除外。
“等我以后医术好了,大家就更不敢得罪我,您想想,谁会得罪一个医术高超的郎中呢?”
就不怕哪天到她手里?
林氏这才松口气,她见女儿是铁了心要学医术当郎中,便不再说什么嫁人的话。
“你既然要好好学医术,每日可不能起那么晚了,以后早上娘叫你起床!起来背书。”
孔灵之:...
倒也不必。
...
孔灵之又开始折腾兔子了,陆仁悄悄过来看一次,发现兔子们半死不活,赶紧又跑到山上去抓,附近山上的兔子被他抓了不少,这一次,他抓到一只鹿和几只松鼠。
俞百草看着他抗还回来瑟瑟发抖的鹿,大笑出声。
“陆仁送鹿,你还不如送人参。”
“她在研究毒药,送人参给兔子续命吗?”
俞百草眼神中带着笑意,“自然是以‘参’相许,此‘参’如同此身。”
陆仁:!!!
想不到你是这样的神医!
他假面皮下的脸又热起来,心道,原来郎中们诉情意的方式这么...有趣美好吗。
“咳,您别乱说,她救过我,我自然会报答、关照她,并无其他情意。”
“行吧,你说没有就没有。”
...
孔灵之天不亮就被林氏叫起来,洗漱后吃了一碗热粥,然后手里便被塞上一本书,林氏则点起蜡烛,“咱家现在买得起蜡烛,快看书吧。”
说完,就拿着针线在一旁缝缝补补。
孔灵之打个哈气,困的看书上字都是重影...她眼睛刚要合上,林氏就拍拍她,“别睡!”
“娘,我好困,让我睡会儿吧,这也太早了。”
“外面鸡都打鸣了,还早?”林氏瞪她,“有的读书人,三更睡五更起,你既然立志要当神医,就要比那些读书人更勤奋,更辛苦,若是做不到,趁早嫁人算了。”
孔灵之:...
真的,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现代她996当社畜,穿越到古代,还得天天早起背书...
她试探道,“嫁人的话,能想睡到什么时候睡到什么时候吗?”
“做什么大梦?”林氏嗤笑,“嫁了人你更不得清闲。天天要比丈夫起的早,比丈夫睡得早,日日早起晚睡,伺候一家人,养育孩子,最终也不过被夸一句是个勤快的媳妇。”
说起这个,她仿佛有许多话。
“你爹对我够好了吧,可你见我这些年起晚过吗?你也不要觉得嫁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