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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二章 菜鸡互啄(1 / 3)

凉州城外,大顺军左金王贺锦很郁闷。

作为明末起义十三家领袖之一,等阶达到C级历史人物的他与老回回马守应、革里眼贺一龙、争世王刘希尧、乱世王蔺养成形成一个相对稳固的四人联盟,号称“革左五营”,在这大乱世之中,依靠着摇摆不定和左右逢源,勉强有着自己的一席之地。

从地形上来看,革左五营大部分背靠“八大王”张献忠的大西政权,其右部蔺养成则倾向于大顺闯王李自成,所以他们内部的声音并不统一,相互之间也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利益就陷入纷争,只不过是在强大的外部压力下不得已,勉强抱团取暖而已。

与其余几人比起来,贺锦此人乃是地痞出身,胸中素无大志,自据凉州、甘州两地荒滩戈壁土地贫瘠,连年征战之下人烟更是稀少,战略和经济上的价值都十分有限。加之他小因为成长环境所培养出来的生存之道让他基本上没什么个人节操,被张献忠,李自成双方册封的同时,还私下与明军统帅孙传庭达成了停战的默契,所以日子过得还算逍遥自在。

从理论上来说,他倒勉强也能算是这个时代中割据一方的典型地方小势力之一,然而他心中十分明白,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这天下之争根本与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也就是趁着眼下的日子,得过一日且过一日罢了。

所以,他对目前的境况倍加珍惜。

然而就是这样,自从一个月前一支莫名其妙的军队从北方奔袭而来,一切的岁月静好就此荡然无存。

“再探!”

随着一声愤怒的大吼,义军中少有的探马被他从大营中一脚踹出,胸口的破旧皮甲上,一个黑灰的脚印赫然在目。

大战已经打了好几场,贺锦对敌人的了解,并不比一开始的时候多上半分,哪怕他将手底下所有的精锐探子都派了出去,依旧不明白对方到底想要干些什么。

劫掠断乎不是,自己手下的地盘没人比自己更清楚,清汤寡水已经没有半点油腥可言,如果对手为了抢劫,他大可以底裤朝天让对方扫兴而归;占地更加不像,敌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过一个正经城池的主意,所有的战斗都看起来像是双方猝不及防的野战,除了乱打一通死一批人,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可言;至于剿灭和招安,到目前为止,他派出去的使者连正主儿还没见着。

自居流寇的他已经不是讲理的典范,可这回遇上了个神经病,他整个精神都因此而好多了,坐在虎皮交椅上,脸色狰狞地仿佛随时择人而噬。

“难道或者也许对方就只是为了打仗?”

一个不合时宜的猜测声从下座传了上来,回应他的是贺锦抄起面前案几上的一个茶杯,砰地一声砸了过去,说话之人不敢躲开,殷红的鲜血便从额头上涌了出来。

“拉下去治伤!”贺锦一脸晦气地挥了挥手,算是控制住了自己的脾气。他的身份地位都不高,手底下的将领和谋士普遍等级堪忧。他倒想杀个把人排解一下胸中的郁气,只不过农民义军人数众多的同时人才比例极低,手底下拢共这么十几个渣渣,每个人手底下都有着万儿八千的更渣需要去指挥。

谁的家当也不是大风吹来的。

这个世界中贺锦此时本部精卒不下三万,零散附庸的杂兵有十万之巨,其余辅兵壮丁更是不计其数,然而消耗掉了就是消耗掉了,哪怕是不值钱的杂兵辅兵他也会感觉到心疼。

更何况打过的那几次大战,每一次都是一整个军团就此消失。

“从装束上看,倒像是闯王那边的人马。”

斟酌了许久,右手下第一个座位的儒装男子手持一把鹅毛扇,轻轻摇了几下,小心的地说道。

他的等阶达到了剧情B,更是少有的智力模板,在贺锦军中,已经是首席谋士。

“闯王?”贺锦不由得摸了摸下巴,语气中满是犹疑。前不久的时间里,闯王设宴诱杀了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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