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霄凌体内的病毒含量比兰霄高,但作为高级丧尸,挑战丧尸王并取而代之是十分正常且合理的事情。
所以,兰霄才会在丧尸化的时候总有一种和马霄凌打架的冲动。
在不出门的日子里,白天的时候,兰霄就会坐在椅子上画画或看书。马霄凌则是在房间里的另一张椅子上尽职尽责充当会发光的电灯泡,或者在确定好供电之后就跟兰霄讨一本书来看。
每次换地方的时候,兰霄会在路上杀一波丧尸,顺手去搜刮一波物资。不过不是吃的,而是各种颜色和款式的笔、没有格子和横竖线的本子和书。
因为之前在商场搜刮的时候,兰霄没想过自己会多出一个伙伴来。也就没有准备别人的东西,她知道自己对于画画是不会厌倦且疲乏的,所以只搜刮了这一方面的东西。在和马霄凌搭伙的第一个星期里,马霄凌十分的无聊,只能通过时不时在兰霄背后停留来寻找一丝存在感。
那时的水电还有保障,酒店里的设施也很齐全,再加上两人都不用吃东西,马霄凌完全没有事情可以做。
每当马霄凌走到身边的时候,兰霄就下意识的停下笔,并合上了本子,如果是用一张一张的a4纸作画,则是用手盖住。
无论是在哪个世界,无论原主的性格如何,无论兰霄和来人的关系多么好,只要兰霄当时是在作画或写作,只要有人靠近,兰霄就会立马停下。
即使过了这么久,兰霄还是没能改变。
见自己的靠近让兰霄这么不自在,马霄凌只好灰溜溜的走开。兰霄见马霄凌实在是无聊,就给他纸笔自己找事做。
然后在意识回溯的第二个星期五,兰霄在杀完丧尸之后就跟着马霄凌去了附近其它的商场和店铺。
马霄凌比兰霄先来到这里,而且活动范围也比兰霄更广,对于这附近,他比兰霄熟悉。
两人一番商量,最后决定了收书。
说是收书,那真的就是只要
。是由一页一页的纸构成的,只有纸什么有字,兰霄就通通收走了的。连书名和类别都不看就收进了空间,兰霄就连人家店员小姐姐放在凳子上钉起来的考研资料都没放过。两人所到之处,一本书都没落下,书籍塞满了一整个小隔间。
所以这几个月,两人是看完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文学、小说、科普百科、英语教材、硬笔字帖、中学教辅都翻过了。他们现在就连小说的各种类型,末世、快穿、古代言情、玄幻言情、女扮男装、穿书都能一个不漏都说出来。
同样是在末世,别人是各种躲避、各种苦难,兰霄和马霄凌硬生生把这末世大环境之下的生活过成了文学修养日常。
转眼之间,又到了两人换城市的那个星期五了。
和以往的星期五不同,这个星期五的温度变化似乎大得有些离谱了。进入末世后,昼夜温差远远要比末世前大。白天热得像是在烤火炉,晚上就冷得像是在泡冷水澡。即使一整天什么都不做,也会出一身汗,这也是两人每天晚上都要洗澡的原因之一。
原本的温差就已经够大了,可是今天,还没到中午两点,才只是早上,已经适应了末世极端天气的两人就被生生热醒了。
看了眼外面亮堂的光景,兰霄有些无奈的擦了擦脸上的汗:
“看来今天,我们要早点出发了。”
只是看了一眼,兰霄的眼睛就被那强烈的光线给刺到了。室外就像是放满了闪光灯,就连平时灰扑扑的天空也被这强光给照成了白色。天地间都是亮亮的一片,亮得人连眼睛都难以睁开。
即使是身具异能的兰霄和马霄凌也表示对这强光吃不消。两人都在眼睛上围了黑布,这才好受了一点。光线很足,即使围上黑布也能看清。
不知道是因为光线太强,温度太高的原因,一路上,两人都没看见丧尸。
两人如同在一座空城中穿梭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