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久病的马霄凌来说,兰霄就是那个可以治好的存在。她是他黑暗世界的一束血红的光,她是他的救赎。
说清楚之后,两人就这样正式结伴了。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睡觉问题,按照马霄凌的情况来看,两人最好是睡一个房间。但是,兰霄之前挑的是个单人间,只有一张床。两个人睡一张床是不可能的,那就只能换房间了。
好在兰霄的东西都放进了空间里,换房间也很方便。
马霄凌全程无异议,兰霄挑了一间干净整洁的就入住了。两人都喜欢跳顶楼,所以就挑了一间楼层比较高的双床房。
兰霄之前已经洗好澡了,现在挑好了房间,再稍微整理了一下,就只剩下等马霄凌洗完出来就能睡觉了。
即使现在已经变成了丧尸,但马霄凌还是保持着良好的卫生习惯。甚至因为闻不出臭味更加爱干净了。每天都要把全身上下仔仔细细的清洗一遍。ωωw.cascoo.net
靠在床头板上的兰霄瞥了一眼马霄凌靠近厕所的那张床:
怎么有种老夫老妻的感觉?话说我们相处得这么和谐真的正常吗?
厕所里面的马霄凌在洗澡的同时分出精神查看外面的状况。在确认兰霄还老老实实的待在床上没有逃走之后,他嘴角向上扬起:
如果说,之前是因为父母都已经死去,自己又没有治好的希望才想要奉献自己给科学家做研究。那么现在,我遇到了她,就算治不好,我的生活也充满了希望。有美好的未来,又为什么非要牺牲自己呢?活着不好吗?至少有她在我的身边,就算艰难,也是甘甜的。
他突然很庆幸自己运气不好,找了几天也没找到基地的人。如果找到了他们,想必他见到兰霄的时候,已经没有权力决定自己是要牺牲还是苟活了。
马霄凌没了非出去不可的理由,可兰霄还有。
原主是个定期释放压力的人,多年的规律已经形成,想要改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
。所以,每个星期五,兰霄就在身体的驱使下出酒店去虐丧尸。兰霄出去了,马霄凌也就没有理由再继续留在酒店里。不过考虑到他的特征太过明显,每次兰霄虐菜的时候,他都站在不远处的某栋楼的楼顶观战。
渐渐的,有关“每个星期五都会有一个女孩从天而降虐杀丧尸”的传闻开始出现。
得知这个传闻,兰霄只是和马霄凌一起换了个城市,并且开始了一个月换一个城市的规律。
赶路的时候,马霄凌会把全身上下都裹得严严实实。眼睛是露出来的,但也有厚重的刘海挡着。那个刘海是他自己为了隐藏红色眼睛特地剪的。
但总是这样迟早有一天会在人前暴露,马霄凌自己觉得是没什么的,但他害怕自己会连累到兰霄。
所以,在兰霄外出的时候,他从站在楼顶观战变为了去别的地方杀丧尸。他迫切需要晶核来提升自己,不是因为力量不够,而是因为外表太扎眼。他也想堂堂正正的和兰霄一齐出现在别人的眼前。
趁着虐丧尸的机会,兰霄也会收集一波晶核。
最开始的时候,收集晶核的只有兰霄,获救的那群人只是一脸土色的看着她的动作不明所以。后来,可能是获得异能的人多了起来,兰霄也会遇到和自己一样收集晶核的人。
多数的人因为兰霄救了他们,也就任由兰霄把晶核收走。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胆子大且不识好歹的人也会出现。
这不,这个星期,兰霄就遇到了。
撂倒一众丧尸之后,兰霄无视周围人投过来的若有若无的视线,专心用换地方时从某家店铺里收的折叠军刀剜晶核。刚把一只丧尸体内的晶核剜出来,就在兰霄准备把它收进口袋的时候,突然一道女声蹦了出来:cascoo.net
“你是想要把晶核据为己有吗?”
这女人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