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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2 / 3)

一支,三指弯曲,两指夹烟,一如既往地优雅。我看着她熟练的模样,不禁回想起那年大二我第一次在楼顶见到她的情景。

那天下着小雨,我的一篇文章被退稿,心情不好的我气喘吁吁的跑到学校附近的一栋写字楼天台,让我意外的是一个女孩躲在阁楼小小的屋檐下,左手夹着一根烟,右手拿着一包万宝路,神情恍惚。

我站在离她远点的位置也掏出烟,可是打火机怎么打都打不着,“打火机能借我吗?”

她冷漠的看了我一眼,把手里的打火机扔了过来,我点燃烟后递还给她,她却没接,“你留着用吧,我以后用不到了。”

我一愣,想说些什么又没开口,虽然是萍水相逢,但是一个打火机确实也不值得计较。“谢谢你。”

那天我和她都是一根接一根的抽烟,除了开始的对白,谁都没有说话。蒙蒙细雨下我也没能看清她的模样,只记得她好像很悲伤,融入了雨中,像一副画。我没能和她一样悲伤的站在她身旁,我像一个过客。

“林姐,很晚了,睡觉吧?”我回过神,看了眼时间。

“嗯。”林凌把烟盒和打火机放在桌子上,回了房间。我走过去坐在沙发上,点了根烟。

空气里弥漫的烟味让我昏昏沉沉的,我想到了很多东西。我住的老房子,它现在为谁遮风挡雨呢;不知不觉我已经25了,四舍五入就是奔卅的人了;林凌已经从那个略显青涩的学姐变成了职场上的精英,而且被催婚了;罗鑫现在完全褪去了学生时代的痕迹,成了罗总;杨旭和方丽也快修成正果了吧,最近总是听到他们说有准备结婚的想法。

原来只有我自己一直留守在原地,幻想能找到那座理想的城池,被所有人像照顾小孩一样关心着。不知不觉的我闭上了眼。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有人敲门。“初北,起床了。”

我有气无力的开门,林凌已经换回了衣服,“你昨晚在沙发上睡的?”林凌看着沙发上压出的痕迹。

我点了点头,“我去洗漱。”

下楼退了房,我和林凌去吃早餐,既然在武汉了,肯定要去吃热干面的。随便进了一家店,我们要了两碗面两份三鲜豆皮,都是当地很有名的小吃。

“杨旭和方丽要结婚了。”

我点点头:“总算修成正果了,甚好,甚好啊。”

说罢鼻子一酸,杨旭和方丽是我大学同学,他们俩从大一就谈恋爱,毕业不仅没能成为危机,反而让这俩人更加夫唱妇随,是名副其实的“将爱情进行到底”。我的爱情却在那座城池中,一度快要找到了,又海市蜃楼般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吃完早餐,我们就往高铁站走,半路堵车差点没赶上。

高铁上,林凌又看我那本小说,我也继续看那本《平凡的世界》。人生就是重复昨天,这好像不是一句格言了,而是描述我和林凌,我们俩来的时候是这样,现在回去也是这样。

阅读文字的时候是一种享受,阅读一本名著是更高层次的享受。这句话是谁说的我想不起来了,但是我深切的体会人在感觉到享受的时候时间是过的很快的。

孙少平的故事即将精彩,提示音已经响起,我们到站了。

出了郑州东站,我迫不及待的点了根烟,站在路边叼着等待林凌把车开过来。

一支烟抽完,白色的大众cc停在了我身前,我吐了两口气上车。

“别忘了我跟你说的事。”林凌提醒我。

“记着呢,回去了就动笔。”

“不许敷衍,要很认真的。”林凌强调道。

我拍着胸膛说:“好的,但是我有个想法,男女主角可以用你和他的名字,怎么样?”

林凌沉默了一会儿,放慢了车速,说道:“不必了。”

我奇怪的问道:“为什么?这本书是因为你写的,也是写给你的。”

“存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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