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不对啊!
我突然想了起来,我出门之前是化过妆的。
虽然我易容的本事绝对比不了胡小蝶那么出神入化,但要不仔细辨认,也绝对没有人能一眼就认出我来。
花姐在海宝斋里等的人就是我,她没对我的这副妆容感到奇怪,这倒还算是能说的过去。
可是……
胡磊呢?
他提前并不知道在海宝斋里等他的那个柴窑的主人就是我,但他跟我毫无先兆的迎面相见时,却连个咯噔都没打,一口就清清楚楚的叫出了我的名字。
这……
就真的有点儿让我想不通了。
再加上他对侯老大哥儿仨把周湘送到那若兰家里的事讳莫如深,死活也不肯说出背后的主使是谁。
而且他竟然还有一手我从来就没听说过的能修补古董的绝技,这些一件件奇怪的事情摞在一起,就有点儿耐人寻味了。
“陶……陶爷?哎,快烧着手了!”
侯老大的叫声让我从沉思中醒过了神儿,我赶紧把烟凑到他的打火机上点着了,对他们哥儿仨笑了笑。
“怎么样,在这儿干的还习惯吧?”
“习惯习惯,多亏了陶爷和胡爷赏口饭吃,哪儿还能挑三拣四的,我们哥儿几个可没那么不知好歹。”
侯老大点头哈腰,麻杆儿和煤球儿也是一脸感激。
我抽了口烟,神色有点儿尴尬。
“我……嗨,要谢
你们就谢胡磊吧,我真是……没出什么力。”
其实当时从拘留所放出来以后,我就打算跟侯老大他们各奔东西,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了。
这一来是我自己还一屁股烂事儿,根本就没有精力去顾及他们今后的生活。
这二来呢,侯老大他们说到底也就是三个街面上的混混儿。
看在一起蹲过号子的份上,我能帮他们结清了以前欠下的饭钱,已经算是很大的情分了。
但胡磊却把这三个人的未来给安排的妥妥贴贴,让他们走上了自食其力的正路,这真是让我万万没想到。
这俗话说的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当然,我这话说的有点儿夸张了。
胡磊给侯老大他们仨找个工作,还不至于上升到救人性命的高度。
但正是这份正经的饭碗,却让侯老大,麻杆儿和煤球儿燃起了对未来生活的无限希望。
他们再也不用假扮地痞抢吃抢喝,也能自己买的起廉价的烟来过过瘾。
比起欺负一个寡妇老板娘来,他们的人生可以说是有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前途光明。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单从这个意义上讲,胡磊真能算的上是做了一件不亚于救人性命的大善事儿。
我看着海宝斋的方向笑了一声,突然对胡磊刮目相看。
真是没想到,在那个满身市侩恶习的情报贩
子的内心里,竟然还隐藏着如此慈悲的一面。
“哎,哎哎哎……别寻思了,老子很难受,哎……哎哟!”
我脑海里的地灵突然痛苦的哀嚎了起来,我愣了一下,赶紧收摄了心神。
“你怎么了?”
我在心里问地灵,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儿来,不满的嘟囔着。
“闲着没事儿了你,瞎琢磨什么菩萨啊佛的。你没看到吗,刚才你丹田里的那道金光一下子就亮了,差点儿把老子给……哼。”
“……金光?!”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刚才我确实是没去刻意观察,也没发现金光是不是像地灵所说的一样,突然就亮了起来。
但此时我却隐隐有一种奇特的感受,就好像我的丹田刚刚经过了纯净的圣水的涤荡,灵台一片清亮。
那只金色的凤鸟似乎也被一片柔和的祥光笼罩了起来,它正在缓缓的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