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元良谢过湘云, 一边让人将湘云送的贺礼抬回家去,一边留在府里跟他徒弟做交接。
得了一个月的假,总要将手里的差事安排妥当了才能安心休息不是。
以前元良也像旁人那般, 一天都不敢耽误,生怕叫旁人抢了他的差事。后来发现湘云不是那种容易‘收买’的主子, 这才一点一点安下心来。
下晌小姑娘从外面回来,也听说了元良的事, 笑容灿烂的对元良做揖, 吓得元良连忙朝一旁躲去。
“早起得了一处小庄子, 就在通州那边,我原是不想收的,也不知那会儿怎么就鬼使神差的收了下来, 原来是应在这里了。”回身示意跟着自己的小太监将那地契拿来,然后笑眯眯的再递给元良, “我就借花献佛了。”
当差的人, 总有些灰色收入。小姑娘他们家到是不差钱,可京官大抵是没有地方官富裕。所以小姑娘偶尔也会收些孝敬,也是变相的告诉手底下的人她并无挡人财路之意。
该收就收,别跟他们客气!
就一个宗旨:收东西的时候不用客气, 办案的时候...也不用太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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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良这半天不光收了湘云的礼,还收了不少人的,这会儿又得了小姑娘给的庄子,到是发了一笔小财。
晚膳后, 元良回了家。一进院就看见家中灯火通明,灶房处还传来浓浓的鸡汤香味, 整个人都瞬间放松了下来。
元良的家只是一个不算大的四合院, 家里也只有一个浆洗妇人。原本冷冷清清没什么人气, 不过自打他和英莲定下来后,将隔壁打通,两家成了一家,这个家里到再不似从前那般了。
英莲母女三人原是住在候府后街那边的,但她们娘仨到底不是府里的下人,再加上后来府邸扩建,娘仨就在不远处买了这处小四合院,当时就买在了元良家隔壁。
不少太监都在外面置了宅子,像正常男人那般三妻四妾,过继儿女。但元良记得自己的身份,也了解湘云的性子,所以从不敢做有可能犯了主子们忌讳的事。
他有今天不容易,所以他更加的珍惜现在的体面生活。
不过狡兔三窟,有些事却不能不准备。所以元良也在外面置了宅子。但他置宅子不是为了金屋藏娇,娶妻纳妾的,而是为了将这些年攒得家底妥善收好的。
元良在银行里存了一笔养老银子,又在府外的宅子里存一笔私财,之后又在府里他的住处留了一份家当。他想着就算以后真的出什么事,他也总能有一两份银钱渡日。
都是从十几岁的少年人一点一点走过来的,谁还没个心动的时候呢?
元良也有,他就很喜欢英莲。不是因为英莲长的好,而是喜欢英莲的性子。
但也只限于喜欢。
英莲出嫁后,元良的喜欢又换了一种。
他也形容不出来两种喜欢有什么不同,但他就是知道不一样了。
元良犹记那年除夕奉命解救英莲时,看到英莲时第一个浮现的念头。
一分心疼,七分愤怒,还有两分对世事无常的感慨。
再之后,和离归家的英莲与封氏重新回到京城,元良见到英莲的次数也不由多了起来。
英莲针线活极好,知道元良跟着湘云不缺金银,便给元良做了几双鞋,谢他当时的维护搭救。
只是做为湘云身边的第一得用内侍,元良并不缺这些‘孝敬’和‘谢礼’,但元良却仍旧笑呵呵的收下了。
像对待其他人那般,夸了一回心灵手巧,又说了一回他当差最费鞋的话。
原不过是两句客套话,实心眼的英莲却听进去了。
一年四季,雷打不动六双鞋。夏天和冬天各两双,春秋各一双……
若说英莲也像其他人那般只是讨好他那也罢了,可元良知道,并非如此。
英莲母女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