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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1 / 2)

陶榆躺在柔软舒适的华丽的马车里,随着马车的摇晃昏昏欲睡。

陶轩见她头一点一点的向下垂,伸手将她的脑袋枕在他的腿上,从马车的暗格里拿出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

陶榆软糯的脸颊在他腿上蹭了蹭,咂咂嘴熟睡了过去,陶轩眼神宠溺的看着熟睡的陶榆,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发髻,拿出一把羽毛扇慢慢的扇着。

想起坐在后面马车里的顾墨,他的神情就变得晦暗,他不明白妹妹为什么会被顾墨蛊惑到,还要与他成亲。

一个乡野村夫,配不上他的掌上明珠,不知道莫子寒什么时候动手,妄想觊觎他妹妹的懒蛤蟆,都该死。

等到顾墨死了,他会为妹妹找到一个能力地位卓绝的人,这样想着,眼底的阴郁逐渐散开,像是没有出现过。

陶榆一觉睡到天黑,醒来时队伍已经到达一片树林,在一条小溪边休整,陶榆看见在溪水旁孤零零坐着的顾墨,走到他身后,用手蒙住他的眼睛,粗着嗓子在他耳边说道,“猜猜我是谁?猜对有奖。”

顾墨的嘴角泛起了一抹微笑,眼神温柔,“榆儿。”

陶榆看了看四周,陶轩背对着她,她迅速在顾墨如玉般的侧脸香了一口。

柔软的唇瓣擦过脸颊,带起一阵**,耳尖点上了红缨,“你可真是······”

陶榆坐在他旁边,用手拨弄着溪水,夕阳的红晕在水中漂浮,染红了白玉般的柔嫩。

顾墨也将双手浸没在水中,流水清凉,带走了夏日的烦躁和炎热,他感觉自己的手被轻轻握住,反握主那只调皮的小手,在众目睽睽下,两人偷偷的牵手,像是心底投入一颗薄荷糖,清凉,甜蜜。

落日的余晖洒在陶榆的头发上,将头顶的乌发染成耀眼的金色,卷翘的睫毛下是清澈明亮的眼睛,盛满了醉人的光芒,红润饱满的唇瓣微微翘起,让人想一亲芳泽,脸颊两侧的小梨涡让她变得诱人的甜美。

他真的好喜欢眼前的这个姑娘,可是他现在什么也没有,正如她大哥所说,他配不上她,她美丽天真可爱,世间所有的美好的词语都可以用来形容她,可他却连自己是谁都记不得。

可他该死的不想放手,哪怕所有人都在说他懒蛤蟆想吃天鹅肉,只要陶榆愿意跟他在一起,他就不会放手,他会让自己努力配的上她。

“榆儿,等到了恒阳城,我就去考科举,我会让自己有能力配的上你的。”顾墨眼神温柔且坚定的看着陶榆,清朗温柔的说着自己的爱意。

“科举?你恢复一些记忆了吗?你想起了什么吗?”陶榆询问到。

“没有,只是觉得科举考试对我来说应该不是很难,而且只有考取一官半职才能配的上你,我不想你受委屈。”顾墨道。

陶榆用小拇指偷偷的蹭了蹭他的掌心,“我不介意的,你很棒的,你会医术,而且你救了我的命,还有这样一张俊俏的脸蛋,我怎么会不喜欢。”

顾墨用另一手捏了捏她白皙粉红的腮边,“怎么?就只喜欢我的脸啊?”

“对,喜欢死了你的脸蛋,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难道你不喜欢我的脸吗?”

“喜欢,但更喜欢你这个人。”顾墨乌黑的眼睛里,闪着纯粹的喜欢,他喜欢陶榆的脸,但是就算有一天陶榆不再年轻,满脸皱纹,他也喜欢,他喜欢她骄纵的小脾气,喜欢她肆无忌惮的偏爱,喜欢她的一切。

陶轩看着溪边深情相望的两人,特别是顾墨伸手摸了一下陶榆的小脸蛋,他真的想将他的狗爪子砍了,不,应该是将他整个人砍了,当他是死人吗?

陶轩沉声喊着陶榆,“吃饭了,洗个手,是要将手洗脱皮吗?”

陶榆吐了吐舌头,赶紧将手从水中拿出来,与顾墨一起去陶轩那里吃饭。

虽然是在赶路,但是陶轩还是从襄阳城离开时,打包了一堆陶榆喜欢吃的零嘴和干粮,路上还有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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