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肉端进堂屋。
重新坐回桌子,袁如珠往米饭里舀了几勺酸水土豆丝汤泡饭,然后再舀起红烧肉里的肉汁,晕进碗里。
米饭、酸水土豆丝汤,红烧肉肉汁混合在一起,搅拌均匀之后,袁如珠舀起一勺送入口中。
泡过土豆丝汤的米饭酸酸的,带着红烧肉的香甜,吃起来十分有滋有味,她微微眯眼,继续吃。
小夏见状,也用土豆丝汤泡饭,再加红烧肉肉汁搅拌,尝过之后,他说:“妹妹,泡汤再加肉汁,好吃!”说着他给小秋舀汤舀肉汁。
吃了泡过土豆丝汤和肉汁的泡饭,小秋眼睛弯成小小的月牙儿,“还要,哥哥,小秋还要吃。”
小夏立刻给她泡饭。
袁如珠把碗里的泡饭吸溜完,又吃了一块肉。
吃着酥糯弹牙的红烧肉,她吐气,很久没有吃肉吃得这般畅快了。
穿越过来的这一二十天,就吃了三回肉,每次吃肉还不能敞开肚皮吃,吃得实在是不尽兴。
她抹抹嘴角的油,能敞开肚皮吃红烧肉,真是开心呀。
院子外面,背着背篓路过院子的老大爷闻到院子里飘出来的肉香,不禁咂嘴,“长贵家在做啥好吃的,咋这么香。”
丝丝缕缕的肉香里,透着甜,透着咸,透着鲜,极致醇厚的香如钩子一般牢牢地苟住了味蕾。
红烧肉的香味。
他还没吃过闻起来这么香的红烧肉。
老大爷仰起脖子嗅香味,一时迈不动腿了。
不知多久过去,兜里的手机乍然响起,惊醒了老大爷,他忙接电话。
老伴儿的声音从手机里吼出来,“你不是说马上就到家了?这都快十五分钟了,你还没到家?干啥去了?再不回来,饭都冷了!你还吃不吃早饭了?”
老大爷忙道:“这就回来这就回来!”
恋恋不舍地再次闻了闻空气的香味,老大爷背着背篓快速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