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回到房间的乔治有些迷糊了。
毕竟……
他出去的时候,可没有想过,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呢。
但。
洛克给的回答,看上去很荒谬,可实际上,似乎,还是,有那么几分道理的。
这么说吧。
就如同东国人一样,一个东国人,如果说,遇见了一个来自江西的,那么,必定问的就是:“嗨,你是江西人,那你应该会赶尸不?”
这道理是相通的。
在联邦人的眼中,德州,民风淳朴大德克萨斯,盛产连环杀人犯与各种公路怪异之地,牛仔会打恶魔,就和江西人会赶尸一样的。
很不可思议,但,又存在那么几分合理性。
最重要的一点。
乔治,也很喜欢这把枪,毕竟,如果这一次,没有这把枪的话, 恐怕,他也就悬了, 最起码, 在奥斯本地下的时候, 恐怕是救不出来格温了。。
所以……
面对这无法验证的答案的时候,乔治采取了一条最不费脑子的办法。
疑罪从无!
所以, 乔治和洛克道了一声,似乎,接纳了这个答案, 然后,和洛克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就将这编号七的格洛克的再一次给收起来了。
洛克也懒得要回去。
他有无双神兵。
而且……
这是好事情。
不管乔治有没有相信这个解释, 但眼下,乔治是接受了这个解释的,这样一来,将来, 万一在遇见什么恶魔的话, 直接一枪蹦过去,也是很容易让乔治能够接受那把枪也是被圣水浸泡过的。
什么?
万一乔治自己去买圣水做实验?
呵呵。
洛克觉得,乔治, 不对,纽约警署,是应该不会舍得花纳税人的钱, 去教廷, 买上一桶, 高质量也高价值的圣水,仅仅是为了浸泡枪支的。
纽约人, 会喷死纽约警署的, 警署的老大, 估计都要背锅下台。
再者说了。
乔治手上有这个『除魔枪』也是一个不错的事情。
最起码……
乔治不会那么轻易狗带的。
就冲乔治刚刚那句『一把枪,你就指望我把女儿给卖了』这句话, 乔治并没有回绝他不允许娶格温, 那么, 投桃报李,洛克觉得, 怎么样, 也要让乔治在格温和他结婚之前不去地狱报道呢。
更何况……
洛克想起了今天上午, 在医院的时候,切斯特说的有关于阿加莎为什么会突然间来纽约的事情。
有个恶魔跑到纽约来了?
洛克对恶魔在不在纽约,在纽约哪里并不关心,但,以洛克对恶魔习性的了解,恶魔,会引来纽约警署的注意力为百分之八十的,而乔治在过半个月就要升职了,到时候,乔治出外勤的几率应该不会很大了,不过,以防万一,万一乔治遇见了恶魔什么的,最起码,是有能力反抗的。
我为乔治操碎了心。
洛克心中如是想着,尤其是在想到,乔治还一直没有放弃抓捕无双刺客的心,每每想到这里,他就感觉有些古怪。
几天后。
皇后区公墓墓园。
一场葬礼正在进行着。
彼得·帕克的。
葬礼上,空荡荡的,如果抛开中城高校过来的同学的话,那么,这场葬礼,来的客人,应该是不到十几个人的。
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这也证明了一件事情,彼得·帕克在学校的人缘,是真的不咋地的。
不过……
死者为大。
带着墨镜的洛克和格温一起,将手上的一朵小花放在了彼得·帕克的墓碑前,然后,洛克看着格温和那看上去很年轻,叫梅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