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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马脚(1 / 3)

见是只大肥猫,赵风爱怜的笑了笑,伸手将大猫捞进怀里,待刘芳不再惊恐,赵风便把已经被自己抚慰地安静乖巧的大肥猫,递到刘芳的跟前,想给她抱抱。

赵风知道离柳喜欢小动物,以为方才她没有直接把猫抱起来,只是因为受到了惊吓。

谁知刘芳却好像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连连后退,并因为太过害怕而下意识地喊道:“好吓人!快把它拿开!”一边说,一边一脸嫌弃的把之前猫碰到过的奏折、砚台,都推到了一边。

“你……你不喜欢这种小动物吗?”赵风不无诧异地开口。

“不喜欢,我从小就讨厌这种毛绒绒、脏兮兮的东西,父亲说它们会传染疾病,所以我总是对它们敬而远之。”

可离柳,最喜欢的就是小动物了,别说一只白白净净的宫中的猫,就是浑身污秽不堪的流浪猫,她见了,也会毫不犹豫的抱进怀里,好好地稀罕一番,别说不喜欢了,连“嫌弃”,都算不上,何况还是讨厌。

有了上次寿宴上的异常做铺垫,这次赵风方十分清楚地意识到了刘芳的不对劲。

一个人的个性习惯再怎么改变,也不会变到和以前完全判若两人的地步,除非她们从一开始,就不是同一个人。

“好,那朕就把它拿走。”赵风脸色有些阴沉地开口,抱起猫,向殿外走去。

走到门外,赵风放了猫,并叫过一个身边禁卫:“查清刘芳的过往,看看她到底是不是五年前那个与朕有过交集的少年,离柳。”

“喏。”

回到书房,赵风不再像之前一样与刘芳亲密无间,而是开始有意无意的,和刘芳拉开距离。

此时,虽然心中有着浓重的失落,但赵风也有一丝庆幸。

幸亏他是个比较保守和羞涩的人,在与“离柳”相认的这些天,没有与刘芳做出什么过分亲密的举动,否则一旦就此私定了终身,他恐怕就要后悔一辈子了。

虽然是个男人,但赵风的心理洁癖很重,不是自己真心喜欢的女子,他是坚决不会碰的。否则,他会瞧不起自己,觉得自己与青楼中专门讨女人欢心的伶人没什么不同。

因此,在未成婚之前,他和赵南柯一样,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洁身自好,成婚之后,他也从未碰过这些并非出于真心,而是出于政治需要,不得不娶的女人。

赵风这么洁身自好,是因为受到因后宫争宠,他的童年成为争权牺牲品的影响,此生只想与一个女子,恩爱无虞,相伴一生,而赵南柯,则是因为自己亲生母亲独守空房和被残害的经历,此生只想娶这个女子,不让儿女重蹈自己覆辙。

最是难熬,帝王家。虽然性格上有很大不同,但在这一点上,两个兄弟还是比较相像的。

乾坤宫。

“回皇上,属下已查明芳妃身份。”禁卫回到御书房,对赵风俯身行礼。

“说吧。”犹豫了片刻,赵风道。

该面对的,总要面对。

虽然得而复失不是他想看到的,无论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离柳,有希望,总要比万念俱灰好。

毕竟这个少年,他断断续续地找了五年,但这个少年的身后似乎有一个十分强大,且纪律严明的组织,即使他动用了皇权,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打探不到和那个少年加入的神秘门派有关的,任何消息。

“回皇上,经属下多方查探,确定芳妃从小便被养在深闺,从未被送进过任何门派学习武艺,更未接触过打手、乞丐之流,甚至连王府的大门,都没有迈出过几次,倒是……”想到了什么,禁卫欲言又止的开口。

“说!”知道了真相的赵风,失望失落之下,有点儿不耐烦。

“倒是右丞相的千金,璃妃因为从小淘气,被右丞相送到过一个叫天门山的地方学武,一年前才接回来,而且她经常混迹于山村市井,接触过打手、乞丐之流,和您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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