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并不是特别必要和急需去做的。
索性就先这样了,换上一些好的经理,做好企业规划,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听话的就继续干,不听话的,适应不了的,主要是态度傲慢,不停管教的,就直接让他滚蛋。
并且暗中彻查公司,如果其他几个分公司还有类似于封经理这样的事情,据不轻饶,定将送去法办。
而且,封经理在里边也不会活过三个月,这样的人必须死!
不管是哪里,第一是要有规矩,第二是要随时检测到破坏规矩的人,第三就是对破坏规矩的人给予严惩!
而最关键的就是获取到破坏规矩的人的信息。
其一就是举报机制的建立。
这里说的不是举报,而是举报机制。
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心血来潮,纯粹就是糊弄自己也是糊弄下边的人。
走形式似的搞一搞,或者是需要的时候拉出来搞一搞。
而机制,就是要考虑到长久的坚持,潜移默化地引导教育,坚持不懈地秉公执法。
让所有人养成检举揭发的习惯。
举报往往被冠以了不光彩和黑暗的色彩。
其实,这就是所有人的一个基本权利。
对于破坏公平环境的任何人,任何人都有举报他的权利和义务,这才是正确的人生观。
当然,一个光明的领导,一个公正的公司,才敢于去这么做。
一个黑暗的企业,怎么可能培养和给予员工这样的权利呢!
所以,必须给予全体员工随时举报,揭发不法行为的权利。
而实施这种权利,需要极其方便的途径,而且没有任何的代价,放心举报。
甚至对恶意举报者不追责!不秋后算账!
而且,公司要对所有的举报进行百分之一百的努力去核实,去查证,甚至去给予举报者反馈意见。
举报者可以通过电话,传呼机留言,写信,举报箱投递等多种方式提交信息。
最可笑的,就是一个公司,为了彰显公正公平,把硕大的举报信箱放在公司大堂,以彰显自己这个公司的多么的光明磊落!
举报箱要到处都是,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在最方便投递的地方,给予举报者充分的保密和自由。
这才是真想做事的人,真要干实事的人。
当然,举报机制的建立,还涉及了很多的方面,一定是一个完善的系统工程。
并充分的对于举报者给予肯定和保护。
至于信任,这需要专门的负责部门来进行取样调查和分析。
有的单位也设立信访办,纪委会,全尼玛是闲待着的,不是回家买菜做饭,就是接孩子放学,要不就是替某领导去排队买药。
完全无事可做,这不是没事可做,而是长期以来反向操作造成的现象。
对举报者打击报复,向被举报者通风报信,那能好了才怪。
第二一个,就是在企业内部设立监察员,额外领工资,秘密工作,监察上级领导的工作行为。
设立专门的监察部门,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明访,暗访。
并且不与各个部门产生利益关系,只负责调查和提交报告。
所以,做好这些,才能保证订立的制度有人去遵守。
否则这制度是给谁定的?
真正被送到法律面前严惩的有的时候并不是罪犯。
而是那些真正的罪犯,合力把他诬陷出来的,然后推到了法律的面前。
法律也一直闲着,好不容易来一个,就给做成典型了!
而真正的邪恶却成了玩弄法律的黑手。
张结构自然是管不了这些,他要做的就是管得了自己的公司和企业。
他的公司不能这样,就是这么的简单。
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那么复杂,为什么要那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