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识,还真应了网络上那句话:有网络的地方,就必定有竹清铃的簇拥者!!
兰琪好奇的看着,问道:
“普尔、唐伯虎,怎么这么多人认识清铃啊?”
“这说来其实也很简单。”
唐伯虎抱着臂膀,笑着说道:
“那就是竹清铃是个大明星。”
“大明星?!”
兰琪双目微亮:
“竹清铃拍过什么电影、电视剧吗?快说说看,得空了,我一定要好好看看。”
“呃。”
唐伯虎一滞。
普尔在旁接话道:
“不是啦。竹清铃是大歌星,而且还是武道会的冠军!她如今在网络上、现实中,人气超高,发行的四张专辑,一张比一张爆,是名副其实的天后级别歌王!
“清铃是歌王!!”
兰琪大喜:‘“那我一定要好好听听她唱的歌,她嗓音这么甜美、动人。唱歌一定非常好听。”
唐伯虎对此深以为然,一脸陶醉的说道:
‘不错。我对竹清铃唱的歌,都是百听不厌,反观其他歌星,再是大牌,我听上十来遍,就会听腻。但竹清铃唱的歌,永远不会腻,就很神奇,只能说天籁之音竹清铃,不愧是具备仙女称号的未来歌神。嗓音之美,万古无一,太过得天独厚,才造就了如今这般惊人的结果!’
“真的这么神奇吗?!”’
兰琪惊奇。
“是的。”
普尔也在旁插话道:
“同样的一首歌。一般的天后唱,我听五六遍就有点乏味。但听竹清铃唱的,不要说五六遍,就算是五六十、五六百,我都会觉得无聊。她的歌,真的有一种魔力,超级神奇呢!”
“哇。”
兰琪捧着脸,一脸崇拜的看向竹清铃:
“那我一定要好好听听。”
“你是要好好听听,不听竹清铃的歌,真的是白来世间走一遭,听了,才会觉得人间这一趟,值得!”
唐伯虎越说越夸张。
在给别人签名、留影的竹清铃听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而兰琪却是信以为真,愈发崇拜竹清铃了。
一段时间后。
小镇上的不少人家都得到了留影、签名,但还是围绕着竹清铃不走,竹清铃说她来这里有事要办。
他们非常热情的说道:
“偶像,有什么事我能帮忙吗?我一定助你一臂之力!”
“是啊。虽然我们很弱,但我们是本地人,对这里还算熟悉,偶像你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
众人都很热诚。
看得出来。
他们都是竹清铃的粉丝,其中小部分人甚至还是狂热粉的那种,看竹清铃的眼神都似乎是灼热的!
“我要找一颗这样的珠子。”
竹清铃想了想,从一个袋子里掏出一颗金黄色的珠子,说道:
“你们见过这样的珠子吗?”
“这种珠子?!”
一个居民凑了过来,看了两眼,一拍手,说道:
“这珠子我们在去年貌似就见过啊。”
“的确眼熟。”
“对了。兔子大王帽子上的那一颗,是不是就是这种的?”
“的确,越看越像。只是那一颗是三颗星的,这一颗是一颗星的。”
……
众人议论纷纷,最后确定了情况,便跟竹清铃如实说了。
竹清铃问及兔子大王在哪里。
众人又是兴奋,又是担忧。
兴奋于竹清铃实力强大,又有唐伯虎这样的高手,能替他们解决兔子精大王这样的祸患。
担忧在于兔子精大王很强大,若是不小心竹清铃着了道,他们不是害了自己的偶像吗?
他们支支吾吾。
竹清铃似看出来了他们的顾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