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看一个人向你分享他的生活和琐事,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在信中,沈三儿就向姜苗诉苦,说她送他的那只钢笔,有些不好用,总是卡墨水……
“没有,三儿以前不爱说话,人总是很沉默,还是这两年,情况好了一点,但他可不是话多的人。
不过对你话多,那就对了。”
王妈说着不知道想起了啥,脸上恍惚了一阵。
“王妈,你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有喜欢的人啊?”
姜苗觉得王妈年轻的时候长的肯定很好,现在虽然年纪大了,可眉眼还是很清秀,她很好奇,她为啥一直没嫁人。
“有啥喜欢的人啊……”
王妈的脸突然有些红了,整个人害羞了起来,姜苗这下更想知道了,摇着王妈的胳膊,
“王妈,说说嘛……”
王妈被姜苗缠的没法,只好说了,
“我以前是小姐身边的佣人,大伙都喊我阿秋,那是梅雨时节的一个早上,空气中还飘着一股子栀子花的香味,我穿着一身旗袍,那旗袍是小姐穿旧的,给我的,料子还是古香缎的哪。
它是小姐给我的那些衣裳中最不张扬的,我那天穿着它,去外面巷子里给小姐买她爱吃的鸭血粉丝汤……不料突然下起了绵绵细雨,旁边一个也在等鸭血粉丝汤的教书先生,他把自己的伞给了我,自己抱着几本书,淋着雨跑回去了。
后面,我才知道他是教国文的老师,他不嫌弃我的出身,说要把我赎出去,后面小姐知道了我们的事,她很支持我们,还给了我一大笔钱,说教书先生大多清贫,有点钱好过日子。”
王妈提起往事,提起小姐,还是一脸的动容。
“你不知道,小姐她对我们这些下人很好,尤其是对我,我小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湖里,还是小姐把我救了起来。
小姐是一个很好的人,在十里洋场,人家都很客气的称呼她为许三小姐。
后面我和教书先生的事也多亏了三小姐。
他说,等他把他母亲从老家接过来,我们就成婚,可后来,我一直等他,小姐也派人去他乡下找了他,可一直没找到他……”
王妈说到这,眼圈都红了,小姐还在的时候,也劝她忘了那个人,找个对她好的人过日子,可她不想那样做,最后成了自梳女。
王妈从一个俏生生的阿秋成为了现在的王妈,如果当年没有遇到那个教国文的先生,她现在或许已经儿孙满堂了。
姜苗听的都愣住了,她对她口中的许三小姐充满了好奇,还有王妈,她像是第一次认识她似的。
从她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穿旗袍,如同栀子花似的俏阿秋,她心里很难受,原本她以为这样的故事和感情只会出现在书中。
“王妈……”
姜苗有些不知道说啥了。
“这些往事都过去了,就好像一眨眼的时间,我都这么老了,有的时候做梦还会梦到小姐,还有他,这时间过的真快啊……”
王妈感慨了一声。
姜苗心中有些不是味,正要说什么,被院子里的声音给打断了。
“姜苗……”
姜苗扭头一看见是江云,这才想起来,她和王妈刚刚把包裹抬进来的时候,忘记从里面挂上门了。
她站了起来,没让江云进屋,王妈连忙收拾着地上的东西。
江云歪着身子,看了一眼姜苗身后堂屋里地上摆的那些东西,眼睛闪了闪,还想继续看,被姜苗用身子挡住了视线。
“你来干啥?”
江云收回了目光,看向姜苗,
“姜苗,妈病了,你带妈去医院看看吧,妈已经病了很长时间了。”
自打她上次从姜家回来,她妈就病了,病到现在,整天躺在床上病恹恹的,还总是说自己心口疼,原来以前天不亮就出去拉煤,晚上才回来,回来还给她洗衣裳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