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畏惧?”
陈慎之咬着锅盔,抽空回答:“既来之则安之,为何畏惧,畏惧便能恢复原样了?”
嬴政给他噎了一下,的确如此。其实他已有“经验”,上次也是困倦入梦之后,高高在上的一朝之君秦始皇,突然变成了一个不知姓名的羸弱书生,还是正在被人欺凌的羸弱书生。
这次……
又变成了羸弱书生?嬴政思忖着,自己是不是与书生犯冲?
“咔嚓咔嚓!咯嘣——咔嚓!”
嬴政思忖罢了,抬起头来,便发现陈慎之还在食锅盔,仿佛锅盔是甚么人间美味,世间少有,看的嬴政竟有些腹中饥饿起来。
嬴政道:“锅盔好食么?”
陈慎之咽下一口锅盔,淡淡的道:“不好食。”
“不好食?”嬴政险些以为自己耳朵出现了问题,既然不好食,陈慎之为何吃起来“津津有味?”
陈慎之注视着手中的锅盔,的确不好食,比不过上次入梦的笋白羹、鲜鲏肉原白,也比不过煎焖鹄与豕炙,甚至连素食的濯藕也赶不上万分之一。
然,无论是锅盔咯牙的感觉,还是干涩刮嗓子的感觉,都格外真实。
陈慎之垂下头来,看着手中干到龟裂的锅盔,轻声笑道:“原是这种滋味儿……”
嬴政眯着眼目,暗自打量陈慎之,此子盯着一张其貌不扬的锅盔痴痴傻笑?难道锅盔暗藏玄机不成?
就在陈慎之傻笑之时,嬴政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突然道:“有人来了。”
踏踏踏——
是马蹄之声,快速向他们逼近。
詹儿也被马蹄的声音吵醒了,不等查看发生了甚么,大量的马匹横冲直撞,向他们包抄而来,仿佛洪水一般快速聚拢,将他们包围在中间。
“哈哈,老大看快!是肥羊!”
“看来今儿个又有收获了!”
“全都绑起来,银钱点一点。”
是马匪!人数不少,大抵二十来人,各个配备着兵刃,驱马的便有十人不止。
为首的马匪头子身材壮硕,续着络腮胡,满脸的大胡子挡住了面貌,但听声音年纪应是不大,手握一把金头长戟,肌肉藏在简陋的麻衣之下起伏流畅,立坐马背,指挥着众多马匪,看起来威风凛凛。
马匪前来抢行囊,詹儿护住行囊,大喊着:“你们、你们这些盗贼!”
“盗贼?”马匪头子哈哈一笑,十足轻蔑,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声如洪钟:“知道我们是盗贼,还不快快把行囊放下?否则,要你们的小命!”
嬴政眼眸微垂,心中暗忖,原不是追兵刺客,只是一群马匪。
嬴政常年习武,区区马匪而已,想要自己逃脱根本不是问题,但眼下的问题是,嬴政自己的身躯还在陈慎之那里,按照上次的经验,也不知天明之时能不能互换回来,如今暂时按兵不动才是上策。
“盗贼?”一直没有开口的陈慎之突然开口了,开口竟然是一句反诘。
“无错!”马匪头子拍着自己胸口,很是自豪的道:“我们便是盗贼!快快把银钱交出来,就饶你们小命,否则……”
他说着,将金头长戟一横,舞得虎虎生风。
嬴政心中冷笑一声,不过是些花架子罢了,但眼下自己的身躯乃是一个羸弱书生,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还是暂时不要出头。
不等马匪头子把话说完,陈慎之挑了挑眉,仰起头来,毫无畏惧,直视马匪头子,笃定的道:“以我所见,您们并非马匪。”
“哦?”马匪头子似乎得了一些兴趣儿,道:“我们不是马匪,那是甚么?”
陈慎之挑了挑下巴,道:“‘金有六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三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
陈慎之是个读书人,因着无知无感的缘故,他对甚么都无所谓,对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