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拨弦乐器之一,起源于古波斯,也被称为白富美乐器,因为太过昂贵。
可王雅曼对小糯米就是这么舍得,当初经过乐器店的时候,小糯米不过是多看了橱窗里的这尊顶级乐器一眼,第二天,橱窗里的这家伙,就被搬到了薛家的客厅。
王雅曼看着小糯米,眼睛像上弦月,弯弯的,“小糯米,你想学么?”
事已至此,小糯米自然是得学的,毕竟这乐器这么贵,如果不学,放客厅太浪费了呀。
于是,王雅曼给她请了老师,小糯米有乐器基础,所以学起来很快,老师都夸她天资聪颖。
弹竖琴,要有仪式感,小糯米专程上楼换了一件香槟色晚礼服,裙子是那种百褶裙,仙气十足,还大面积闪光。在水晶灯下,更是璀璨夺目,熠熠生辉。
薛如玉站在钢琴边凝望着她,墨瞳里,似有流火划过。
他本就习惯白衬衣,黑西裤的装扮,和钢琴无声融合,自然不需要换衣服。
薛如玉手掌宽大,手指修长,天生适合弹钢琴,他识谱很快,所以完全是信手拈来。
弹奏的时候,无论从音感,还是视觉,皆是赏心悦目。
小糯米弹竖琴亦是,风姿美不胜收,再配上她如小美人鱼般悦耳灵动,声情并茂的一首英文歌,让薛家一家人仿佛置身在了一场音乐会之中。
这个夜晚,既有阳春白雪,又有下里巴人,丰富又充实的一场家庭小宴会。
…………
吃过晚饭,小糯米回了房间,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天色不算好,月朗星稀,可刚进门,就有热情洋溢的小奶音,“晚上好,我的小主人。”
机器人正在门边,圆滚滚的小脑袋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她。
小糯米蹲下身去,和它指尖碰了碰指尖,“晚上好呀,NO.7。”
丝毫不因为它是机器人,就怠慢了它。
NO.7是薛如玉和小糯米给它起的名字。
小糯米跟NO.7打完招呼,就坐到桌前去忙自己的事了,虽然是寒假,但她还是很自律的,寒假作业做完了,但还是每天给自己设定了目标,必须要完成。
光鲜亮丽的成绩下,是无数努力和汗水组成的。
做了约莫一个小时的作业,她禁不住托着腮,看了一眼窗外厚厚的云团,“突然想吃草莓味棉花糖了,是怎么回事?”
可是这么晚了,她也不可能跑出去买棉花糖,于是,又埋头奋斗去了。
一刻钟过去了,她突然发现小腿麻麻的,这么一低头,发现NO.7这小家伙顺着她的小腿一路往上爬,爬到她大腿上,跟个小佛陀似的端坐着,伸出机械的小手,摊开,手心里赫然是一袋棉花糖,粉粉的包装,草莓味的。
小糯米惊呆了,“你哪来的棉花糖?”
NO.7并不说话,只是小脑袋来回摇晃。
小糯米吃了甜甜的棉花糖,心满意足,但想了想,她决定再试一试NO.7。
于是,她托着腮,惆怅道,“唉,还好想吃小浣熊的干脆面呀。”
她今天的计划已经做完了,接下来的时间,她看上去像是在忙作业,其实她留了个心眼,观察着小家伙的一举一动。
刚才她连开门声都没听到,它是从哪儿给她弄来的棉花糖?
该不会真的会变魔术吧?
小家伙屁颠屁颠的跑到了阳台,而后,小糯米发现它的手居然是装了弹簧,可以自由伸缩的,爪子一勾过去,便顺利爬墙,溜到隔壁去了,过了有一会儿,它果真带着小浣熊干脆面回来了。
小糯米笑而不语,原来会变魔术的不是NO.7,而是另有其人啊。
薛如玉正在房间里看书,浅橘色的灯光将他的面部轮廓勾勒得愈发柔和。
他一个不怎么吃零食的人,却专门有一面柜子,里边装了好些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