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菱的话让姜美良直翻白眼,一个个关心得都是那么奇葩,不过芸儿可就不厚道地笑了。
“这......,不就是吃了个屁嘛!”
更不厚道的还是红菱,这话说出,直接是一顿粉拳劈头盖脸的狂揍了下来,直到她讨饶,这才罢手。
“当时那老人家说得好像是,抽完血我就应该吃药,所以我就吃了。其实还是有些变化的,现在觉得浑身力量爆棚,总是想去练练功。”
哪怕姜美良再怎么被称为女神,终究也还是个小女生,几人打闹了一会,姜美良正色下来说道。
“要不咱们便去练练呗,好久都没和小姐你过招了,嘿嘿,最近我枪法精熟了不少哦!”
红菱一看就有点武痴的样子,听风便是雨,说起来便想要试试。
“行,去后院吧!姜风头部遭遇重创,失去了记忆,连名字都不记得了,姜风是我给他起的名。”
虽然大帐面积不小,但想要切磋武艺显然不够,姜美良解释了一下姜风名字的来由,边让红菱、绿萝抬起他去了后院。
后院面积着实不小,足有上千平米,边上还有十数间砖瓦结构房舍,想来这里才是姜美良她们日常居住生活之地。
或许红菱急着想要切磋一番吧,都没先将叶风抬进房间,放在地上便向一旁的兵器架子走去。
“小姐,前几日我终于将十式五虎断门枪融汇贯通了,今天便来讨教一番小姐的枪法。”
红菱手执一杆亮银枪,摇指姜美良,豪气干云地说道。
“好!出手吧,让我看看你这段时间到底有没偷懒!”
姜美良使用的竟然是一杆霸王枪,实在有些让人想不到。
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美娇娘,竟然喜欢最为霸道的枪中之王霸王枪。
霸王枪之所以被称为枪中之王,是因为实在是太霸道了。
霸王枪长三米九,重达百斤,枪头宽扁,不以锋利见长。
凡使用霸王枪者必然天生神力,否则百斤大枪还没挥舞几下,自己还不先累垮了。
要知道一场大战下来没个数个小时根本就不会结束,有时候势均力敌,陷入胶着,打上个十几二十小时都是常有的事。
总不可能打了一半大家商量一下,哎呀我累了、饿了,不如我们先去吃个饭饭,休息休息再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