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奉天做菜很利落。
这次孟大勺那儿拿来的食材都很新鲜,不少都是龙宫食材。
最近小蟹折腾了不少新花色。
其中就有一种样子古怪的虾。
朱玫见多识广,拨弄了两下。
“这是火龙虾?”
周奉天笑着说:“对,这玩意儿也叫鬼壳虾,就因为长得不好看,不过这玩意儿味道很好,本子那边都喜欢拿它做刺身,味道自带一种鲜甜,这东西是深海货,有钱都不见得能吃得到。”
周奉天说笑间,已经取了一小盆,随后小心翼翼地剥离了它的虾壳,露出里头漂亮的虾肉。
他的刀功和手法都很精湛。
看得朱玫也是有几分另眼相看的味儿了。
除此之外,便是海参了。
小蟹的蟹礁里,海参很多,品质也都极高,几乎不曾受到污染的海水,所生长的海参,味道极为鲜美。
周奉天取了一些。
“我们这儿吃海参,很多都是鲜的,鲜海参比干海参多有不如;你瞧瞧这海参上头有一层‘胶’,直接吃,这玩意儿会阻碍我们身体的吸收,所以要先泡发,我们这儿叫‘煲’一下。”
周奉天将海参对半刨开,去掉沙嘴、内筋,里头的内脏自然是不要的,清洗之后,放入一个烧锅里。
“海参这东西其实很不容易收拾,鲜海参如果没有相应的处理保存手段,很快就没法吃了,他体内有一种叫‘自溶酶’的玩意儿,时间久了,他自个儿化成水了,所以很不好整,弊端多多,如果你在家折腾,还是干海参实在,
虽然营养成分,稍微少了些,但不妨碍。”
周奉天看着水里的海参微微扭动了起来。
“我们一般海参都得收拾好一阵,一般而言,海参得用文火烧到一个多小时,然后自然冷却,随后放入冰箱里冷藏两天,才算是泡发完,不过我这儿有独门的法子,虽然口感略微有点损失,但至少快很多。”
周奉天笑着说。
说着他已经开始在处理其他的食材了。
朱玫看着面前的男人,这一手下厨房,有声有色的本事,还真有点让人捉摸不透。
在朱玫印象里,不少男人可都挺忌讳下厨的。
就连朱玫的父亲也曾经说过,“君子远庖厨”。
可在朱玫看来,周奉天如此的样子,还挺让她心动的。
尤其周奉天做菜的样子,特别认真,一边还给他细心解释其中的门道。
这都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不说别的,她还真的没见过有男孩儿是这样的,这年头和她谈人生理想,谈未来企划,说自己的雄才大略的男人数之不尽。
朱玫也不是没和那些个富家子有过联谊,但他们说的事儿还真有几分千篇一律,都有点不切实际。
朱玫自己就掌握着庞大的商业帝国,什么样的商业案子他没见过?
这些富家子大部分还不如自个儿呢……
也有那些男人耍宝的,可一看心就不诚。
朱玫早早对那些人失去了兴趣,没成想,周奉天这样毫无心机,一门心思好好生活的样儿,出人意料地有点打动了他。
周奉天已经顺手把一条东星斑收拾好了,放上蒸笼。
他挠了挠头说:“咱们吃不了那么多,孟老爹也有点太客气了,剩下的咱们再炒个肉,再炒个小菜,就差不多成了。”
朱玫甜甜地一笑,“好啊。”
周奉天手起刀落,已经把骨肉斩开,这都是白李家的土猪肉,现在白李家的养猪事业也做大了不少,每天都有猪肉供应给孟家和龙眠台。
这肉的特点不就是肉质鲜美,肥而不腻。
周奉天做的是菠萝咕咾肉,咕咾肉就是将排骨上的肉剔下,必须是排骨肉才成,菠萝是店里常用的菠萝罐头,做法和糖醋排骨有几分类似。
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