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江畔向来很美。
春江水暖鸭先知。正是盛夏,江潮带来丝丝凉意。
不过,胭脂迈步的时候还是一步三回头。
目光中很是不舍。
哪怕易容的胶泥粘在脸上,仍挡不住胭脂前凸后翘的身材。
如果可以,她更想将心中的火热留给许宁。
而不是江对岸二十万的遥遥目光。
“公主,你终于要回家了。”赵太师双目通红。
胭脂最后试着甩开赵太师紧攥着的手,无奈放弃道:
“我……真跟你过了江,少爷会不会怪我?”
她宁愿当个许家的丫鬟,每天就帮着少爷数银子。
尤其现在少爷的本事越来越大,赚的银子多到她都觉得不可思议。
多少次,看到少爷躺在榻上,翘着二郎腿练字。心情好了就写的好看,要是不好了,就歪歪扭扭。
胭脂都在心里羞涩道:少爷,人家就是你的人了。
可惜少爷好像总有练不完的字,赚不完的银子。
最多拿着赵研儿的诗词把头一歪,叹道:“写的真烂。”
真的把最重要的东西都给了许宁后,胭脂一直觉得如梦似幻。
少爷这么有头脑又这么有才华,将来的正妻想必会是一等一的宁都美人吧?
不像她
。
胭脂对小时候的一些记忆还是有印象的。
火烧,屋砸,马踏,水淹。一场离乱,她成了整个家里唯一活着的幸运儿。
只因她的母亲是南国长公主。
甚至胭脂习武都只敢偷偷一个人,小心再小心。
怕有人看出端倪,连累少爷。
赵太师脸色凝重,嘱咐道:
“公主不用多想。你带着长公主的玉佩,你的可汗爷爷不会认不出来的。”
胭脂轻轻摩挲着贴身的玉佩,分不清人和玉佩哪个更凝脂温润。
她总觉得少爷有事情瞒着她。
可她又何尝不是瞒着少爷?以为可以当少爷的丫鬟一辈子,可有些事真到了眼前又不得不离开。
胭脂捋过发丝,强自镇定地对着对岸招手。
至少,在过江前,她必须无视身边这帮铁甲森寒的骑兵!
很大一帮。
手掌二十万铁骑的庆王,亲自押着胭脂回南蛮!
不得不说,有赵太师跟着,胭脂心里也慌。
毕竟。
这些马蹄一踏出人命的铁皮疙瘩,她小时候还没习武见了,都要绕着走的。
她怕。哪怕庆王矢口否认母亲长公主当年谋反与他无关。
胭脂是不信的。
“赵太师,你跟庆王说就送到这吧。我
自己过江找太姥爷。”胭脂开口。
赵太师眼中满是心疼。
就差一刀,这当年弱不禁风的女孩差点命丧黄泉。
就差一刀,长公主含冤而死,差点被株连到所有亲人都坠入地狱。
赵太师深吸口气,轻声道:
“老臣虽是西楚人,却从不后悔在南国当太师!更不后悔遇见长公主这盏明灯。公主日后若有吩咐,老臣这把骨头尽管拿去。”
“赵太师说笑了。庆王不是傻子,这四周还戒备森严……”胭脂一脸平静。
牙帐里响起个喑哑声音,道:
“我一天是你姥爷,一辈子是你姥爷。”
胭脂想了想,轻啐一口,也不说话,只身过江。
一袭素袍。
她没穿许宁最喜欢的绿袍。
哪怕她清晰记得两人去买玉佩时,周围人都说她穿那身和少爷般配。
可事后胭脂仔细想了想,少爷要是知道她的赏金,怕是会惊得目瞪口呆。
应该会乐不得拿她去官府换笔巨款吧?
她愿意。
胭脂不知道的是。她失踪后,许宁请秦花花打广告寻人